第(3/3)页 至于交换会不会亏,方譬表示,昨晚进府里得到的金银已经交给了李莫愁保管,试图转运,一发入魂。 毕竟充值有风险,抽奖须谨慎。 至于方譬自己的钱,呵呵,他哪来的自己的钱! 深巷之中,书贩面露喜色,掏出新到手的钱袋:“哈哈,又是个刚出门的傻小子,大爷我今天又赚一笔。” “嗯?怎么是石头?呸,晦气!” “嗯?老子的钱呢?” 。。。。。。 小本生意确实利润不高,书贩的钱袋证明了这点,翻来覆去数了三遍,也只有几两碎银子。 “呸!没钱还学人家当贼,你这被抓了,连买命钱都不够!” 不屑地喷了一句,方譬不由得回忆起穿着六扇门官服的那些日子。 大摇大摆走在街上,朝着那些没啥背景小贼手一伸,就主动送钱,丝毫不用他多话。 别问为什么只欺负没背景的,问就是现实本来就不公平。 坏了,普通人的身份开始有点厌倦了,好想摊牌啊! 要不,去想办法混一张皮? 方譬觉得这个想法不错,虽说这是武侠背景,江湖才是精彩故事的主角,朝廷又腐败无能至此,没几年好活。 在这种状态下,把自己的名字贴上官府标签确实不占便宜,等同于49入国军。 但是,谁说他要拿大号进去了? 贴一圈胡子,画两条疤,一个小号就能崭新出炉。 到时候白天做官,晚上做贼,双重快乐,完美。 他抓贼那些年也不是没这么干过,乔装打扮探听消息,尾随贼首伺机围殴。 当然,女装是从未有过的,这是他最后的坚持! wap. /132/132412/30918274.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