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整个宿舍安静极了,以至于让隔壁感到诧异。 今天放假现在才晚上九点钟,应该十分热闹才对,怎么安静的像深夜似的。 陈超凡,手指飞快点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屏幕。 《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故事刚开始是一位叫做华生的军医,在一次战斗中受了伤,又染上风寒,致使他形销骨立,赢弱不堪,不久便被遣送回英国休养。为了挣钱,他与年轻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 如果不是书名叫做《福尔摩斯》,陈超凡起初还以为男主是华生呢。 至于福尔摩斯,是一位精通解剖学、医药学、化学、痕迹学,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只不过性格有些古怪,喜欢戴着猎鹿帽,穿着斗篷,嘴里叼着个烟斗。 陈超凡在床上打了个滚。 孤酒的新书《福尔摩斯》跟他看过的侦探题材有很大的不同。 他看过的侦探题材,刚开始就直入主题,譬如哪里发生命案,主角前去破案,再或者主角直接出现在命案现场。 反观《福尔摩斯》,大幅度描写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相处过程,且描写生动有趣,从侧面衬托出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喜欢搞各种稀奇古怪研究的人。 终于在经过铺垫后,侦探题材最精华,也是最有看点的地方来了。 破案! 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 看到这里,痴迷各种侦探和电影的陈超凡立刻想到两个字。 毒杀! 中介绍的很清楚,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意味着很大概率是毒杀,不过毒杀的话应该是死者很亲近的人吧。 陈超凡一边开动脑筋一边继续阅读下去。 跟他猜的一样,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也推断是毒杀,不过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先是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最后才去看尸体。 在检查过程中,死者身上又滚下一枚结婚戒指,此外,警察还发现墙上用血写的rache一词。 凶手会是谁呢? 看到这里陈超凡有些摸不到脑袋,无他,书中给的线索实在太少了,几乎可以说没有。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