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开工前的携美同行-《职业挖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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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尔舅妈出身名门望族,豪门风范早已经是深入骨髓。一言一行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贵族典范,严以律己,但是品尝起各种美食之时,就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南美黑豹,在优雅中透露出的凶残!
至于叶眉?算了,提她干什么?
现在的杨乐同样如此,当知道那位战友的老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阿里木江.吐尔逊之后,兴奋的不得了。
太出名了,阿里木江家的抓饭实在是太出名了,出名到杨乐为了去吃一次,特意歇业一天!驱车几百公里前往品尝,回来后还回味了好几天。
“走吧,时间也有些早,我们先去吃点冰激凌,不过,你有没有什么忌口?比如说怕胖什么的?”
“没有,我属于吃不胖的那种,还是那种无论怎么吃都吃不胖,这是遗传,我老妈就是这样。”
“那就好,不过,你知道不?你在这里大声说这个,会被当作异端烧死的。”
……
阿里木江是个好同志,留下的美食图谱很有用。
不过当邢杰和杨乐看到这间有些破旧的店面时,心里却有些犹豫。
这里就有整个库尔勒最美味的冰激凌?
不太像啊,只是排起的长龙却又给了两个人无比的信心。
两份乌兹别克风味的冰激凌,就装在两个玻璃杯中。邢杰喜欢吃原味的,而杨乐则是加入了各种果干。
“相当纯粹的冰激凌,里边只有奶,砂糖,鸡蛋。了不起的创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原始的风味了。”邢杰一边吃着一边眉开眼笑。
这样的冰激凌,让他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鸡蛋冰糕。
比起放了各种香精工业化产物,还是这样的更加美味啊。
杨乐同样深谙此道,吃完后觉得尤不过瘾,便又加了两份。
这基本上已经惹到众怒了。
本来像样了这样的美女就已经是其他女人的天敌,而且你还吃的这样凶残,要其他人怎么活?
……
消灭完冰激凌之后,剩下的就是主要目的地了。前去品尝传说中的沙漠烤鱼,而这种吃法,也只有在那个地方才会吃得到。
沙漠,烤鱼。
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怪怪的,而且有些画风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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