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来顺取名-《活着之我是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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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顺嘿嘿笑了笑,“我不挑,少爷你看着办吧。”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看样子对白寡妇真没感觉。

    也是,哪个男的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妇虽然好,但是驾驭不住。

    来到胡家,已经是傍晚了,天边黑麻麻一片,二十多岁的胡兴旺出来招待他们。

    胡家的兄弟姊妹很多,胡兴旺是最小的一个儿子,身材高高大大,对人很热情,也很客气。

    手里的卤蛋和大肠来回拉扯好几次,胡兴旺这才接了过来,然后邀请他到家里去吃饭。

    “不吃了,家里煮的有,对了,孩子叫啥,闺女还是少爷?”

    胡兴旺咧嘴笑笑,“还是你们说话讲究,是个男娃。”

    “取的啥名?”

    胡兴旺摇摇头,突然眼睛一亮,“还没拿主意,福贵,你上过私塾,要不你帮我取个名?”

    徐福贵讪笑一声,摆摆手,“我狗屁文化都没有,要是家珍在家里还差不多。”

    来顺突然插了一句,“要不叫和平?今天县城里好多人嚷嚷和平,我觉得叫起来好听。”

    “和平......”胡兴旺念叨了两句,嘴上的笑容越来越甚,连忙走进去和家人商量。

    过了一会儿,他高兴出来,“好,来顺,他们都说你憨,我看你脑袋灵光的很,听你的,我儿子就叫和平,胡和平。”

    来顺闻言,顿时傻呵呵的笑了起来,他一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居然给别人取了个名字

    这事儿,够他吹嘘许久。

    再次拒绝胡兴旺请他们留下吃饭的请求,两人穿着草鞋,踩在泥土路上。

    回到家,徐母已经把香喷喷的白米饭端上桌,还有热气腾腾的炒土豆丝,土豆丝里面还加了卤水调味,众人吃的是肚皮滚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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