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穷生奸计-《我的老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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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和狐媚子一别数月,这一次缠绵堪称是久旱逢甘霖!

    彼此都在不停的向对方索取,敏锐的地带一触即发,让人直接欲罢不能……

    当一切翻江倒海归于平静之后,狐媚子伏在我的肩膀上抽烟,手指不停划过我肩膀后的纹身。

    “你身上这个是什么?感觉好奇怪。”狐媚子不停的摩挲着,伤疤的凸起构成了一个图形。

    “这是割肉纹身,一个毒枭家族的标记。”我平静的说了句。心里满满都是无奈。

    “怎么会这样?现在还疼吗?”狐媚子心疼的看着我,我笑着摇了摇头。

    “不疼了,只是没办法改变。带着这个标记早晚都是个麻烦。”

    “可以用其他的纹身图案盖住,做得好就看不出来的。”

    “嗯,以后再说吧。”

    我知道狐媚子是好心,只是我最反感纹身,因为那就像是在身上打了一个不入流的标签。

    真正上流的人是不会用纹身来突显自己的个性,更不会用纹身来彰显时尚,反而只有那些混混才用纹身来彰显自己的社会范。

    没有混过社会的人对纹身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因为纹身的人大多数是地痞流氓和混混,普通人谁都不愿意去招惹混混。更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

    可偏偏就是这种排斥和恐惧的心理作祟,从而给了很多年轻人一种错觉,认为有纹身是一件很酷而且没人敢惹的错觉!

    视角不同得到的结论也会不同,但凡有这种错觉的年轻人大多数都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说白了他们并没有接触过真正的社会。

    其实很多年轻人根本不知道地痞流氓和混混害怕什么,他们害怕的并不是拥有纹身的‘同类’,他们反而会对拥有纹身的同类肆无忌惮!

    站在社会人的角度来看,拥有纹身只是一种标签,一种混迹社会和刀口舔血讨生活的标签,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

    更多时候真正的社会人碰到社会人‘同类’,往往会用社会人的手段来解决事情,拳头则是最常见的手段之一。

    以前二叔常说年轻人可以犯很多错误,但并不是每一种错误都有可以挽回的余地,比如赌博毒品和纹身……

    一觉睡到下午三点,狐媚子帮我准备了一些外卖,这种感觉很奇妙,不得不说身边有个女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

    虎贲那些大老粗谁也不会想到准备这个,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在这里。心细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优势。

    “吃饭吧,大兵刚才过来找你,我没让他打扰你。”

    “快点把大兵叫过来。我有事找他。”我焦急的说了句,我知道他给我带回来了消息!

    转眼大兵来到休息室,一进门我就看到他通红的眼睛,估计是熬夜没有休息好。

    “怎么样了?你休息的好吗?”我主动关心一句,细节处才能体现出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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