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崇祯14年1月下旬 周铉回到家时,已经快晚上了,他准备去找父亲周奎。 难得的是父亲周奎和哥哥周鉴都在厅堂里等着他,而且都面带微笑! 一看到这场面,周铉就感觉大事不妙! 周鉴马上递上一叠银票,并说道:“弟弟,这是你的,一共30万两银票。父亲9万两,我1万两,你最多。” 周铉意识到事情不对了,问道:“父亲,这是怎么回事?” 周奎说道:“这是怡春院支付的合同费用,一共40万两银子。你不在家,我签了这份合约。” 周铉一听,晴天霹雳! 他连忙问道:“合约在哪里?给我看一看。” 周鉴将合约递给了他,周铉打开一看,合约一共40万两银子,有三项要求: 其一、将京城除迎春院外的“脚部按摩”生意全部转让给怡春院; 其二、“神仙水”配方转让给怡春院; 其三、另外两项生意也要优先转让给怡春院。 周铉非常生气,问道:“父亲,你能够做这项生意吗?如果不能做,为什么要签字?” 周奎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周家也就几十万两银子。 这项生意合约几乎相当于我周家的资产,为什么不做? 你既然是我儿子,为父代替你签合约有什么过错?” 周鉴也在旁边说道:“弟弟,这已经很多了!你拿走了30万两,还要怎么样?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跟怡春院、迎春院都做过生意,一共收了18万银两; 但你竟然一两银子都不分给我,更不上交给父亲。你太狠心了吧!” 周鉴听后很无语! 理性告诉他,同这两人争论是没有结果的。 双方的思维差距非常大,但周铉必须兜这个底,承认这个协议。 周家尽管是皇亲国戚,但人家背后来头也不小。 官司打到崇祯皇帝那边,人家也有理。 以崇祯爱面子的特点,周家肯定得执行这合约。 但周铉需要这200万银两,否则后面事情不好办。 周铉拿着合约,很生气地离开了厅堂,留下满脸尴尬的周奎和周鉴。 回到自己的房间,周铉安静地想了想,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 第二天上午,在练习完骑马之后,周铉带着一行人来到了怡春院。 在李老板的房间里,周铉问道:“李老板,你觉得这合约能上算吗?” 李老板得意地回答:“当然能上算!你父亲签的,怎么不上算。 这事情闹到皇上那边,我都有理。” 周铉平静地说道:“好,那新的两项生意我在京城不推广,我直接去南直隶。 那边可是更富裕,有南京、扬州、苏州、松江、杭州等。 其次,我以较低价格将“神仙水”卖给迎春院,至于他们要卖给谁,什么价格,我就不管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