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她心甘情愿-《妖心难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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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是她来到这里的原因。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命中注定是与她一起长大的王家长子,王耀宗,现在看来,当她见到张秋镜第一面时,她才肯定那个在梦里多次出现的男人正在眼前,张秋镜与她有很深厚的渊源。

    这里,她只能埋藏在心底,不能说出来。

    “其实什么?”

    她摇摇头,微笑道:“没什么,相公,夺回境主之位那天,你会与我成亲吗?”

    确切地说,他不会与这个蠢女人成亲,可是,这个女人虽然蠢了点儿,但是还有点儿用处。

    暂时可以拿来利用。

    他识金的本事儿还是有的,这个女人体内虽然没有力,也没有任何的修为,但是,能在拟境生存,身体没有排斥他的金羽,说明这个女人不一般,来自何方神圣,日后还得细细观察。

    凤皇金羽,世间任何的妖得到了必会被金羽的能量反噬,这个女人,不但没有被金羽的能量反噬,而且,还融为了一体。

    他昨晚,本想取回金羽,可是,在他取回金羽时却被金羽的能量给排斥了,他的凤羽,认了一个女人。

    如果这个女人离开了,那他的金羽便更不可能取回。

    所以,他要把墨春妧牢牢地握在手里,哪怕不爱,也要让墨春妧待在他的身边,寸步不离,成为他的丫鬟,伺候他。

    “会,只要我夺回境主之位,会让你当我的妖妃,待我带领族人成仙之日,我会把你一起带着,那时,我们会是神仙眷侣,令天下人羡慕。”

    墨春妧不是傻子,即使他说得天花乱坠,她也看得出来,他在说谎,可虽然是假话,但她还是自欺欺人当成真话。

    因为,她太爱他了。

    爱一个人,可以美化一切的不完美。

    她很开心,扑在张秋镜的怀里,即使,张秋镜满脸的嫌弃,当做没看见。

    “我们不要分开,永远在一起,相公,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喜欢到不爱她自己。

    张秋镜被腻歪的心烦,推开她道:“好了,我饿了,你去做饭吧。”

    “嗯。”

    一说他饿了,墨春妧可不会让他饿着了。

    “你等着,我去找些吃的,很快回来。”

    她慌乱地朝深山林子里跑去。

    张秋镜没有跟着一起去,而是回了洞穴为自己疗伤。

    墨春妧跑得太快太慌的原因,脚腕上被长在地上的荆棘给刺伤了很多道,她心里只想着赶快寻到可以吃的素食,完全没有感觉到双腿上的疼痛。

    一道道的血液随着走过的路流着,这深山里的路太难走。

    越往里走越黑,她怕黑,本想着原路返回回去的,可是,没有寻到可以吃的,现在回去的话他会饿肚子的,她答应了的,很快找到吃的回去,不能言而无信。

    她咬咬牙决定再找找,只要找到一点儿吃的,就赶紧回去。

    越往里走越黑,温度也越来越低,她穿的很薄,冻得身子直打哆嗦。

    “好冷啊,这里是哪里,拟境怎么会有这么冷的地方。”

    这里一个活物都没有,地上却有活着的植物,虽然看不太清,但是她可以确定是植物,就是不知道可不可以吃,吃的话,会不会中毒了。

    毕竟这里的太多事物与原来的世界不同。

    能不能吃,她不知道。

    胡乱吃,很有可能会没命。

    她可不想毒死张秋镜。

    她是墨春妧,不是什么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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