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百万年薪-《最完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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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别看了,就是我,上车。”
余梦梦显然已经发现了杨逍的越野车,这辆车就是和她一起去买的,车子车牌都没换,自然熟悉。
“啊,好的。”
成熟了许多,余梦梦很快调整了自己的状态,一点也不怕生。
杨逍已经通过之前的智脑手机,提前编造了一个新的身份。意思是罗小龙与金曜是过命的兄弟关系,现在金曜因为一些原因,去了国外,将余梦梦的成长委托给了罗小龙。
之所以邀请余梦梦来这边,让其加入飞鸿公司,成为公司高管之一,就是想锻炼她的能力,让她尽快成长,早日能够替他独当一面。
虽然知道这个谎言很烂,存在各种破绽,并不保险,但是时间太短,杨逍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理由了,另外,从某种心理上,他其实并不想欺骗这个有些单纯,有些可爱的女孩儿。
换个思维,或许,如果自己有女儿,应该也差不多这个年纪了吧。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大学当教授时,养成那个下课再帮助一些学生解决难题的习惯。
他曾经经历过,他们的这个阶段,知道他们会迷茫,仿徨,找不到未来的方向。
不是每个人,都心怀梦想。
还有很多人,其实,单单面对生活的一地鸡毛,有时候就会用尽所有的力气。这个时候,帮帮他们,也许就能拯救些什么,挽回些什么。
“在想什么?”杨逍注意到,余梦梦略显拘束,这位小朋友看来,虽然外表和气质变化挺大,但是一些属于她的本质,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
两人貌似第一次见面,这种反应倒是正常。
“没想什么,只是有些问题,在电话里没问,不知道现在询问是否合适?”
“有话直说,想问就问,我和金曜是生死兄弟,你既然是他的人,那么我一定罩着你。”
杨逍也算是煞费苦心了,为了掩饰身份,故意转变了自己的说话方式,以此显露出罗小龙与金曜截然不同的性格。
坐在副驾驶上,目光扫过身边的年轻人,余梦梦总是感觉在其身上,存在一种让人无比熟悉的感觉。
用个词语形容,那就是似曾相识。
只是,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怎么可能存在这种异样的感受?她心中,暗暗疑惑。
“那就拜托你了,诺兰先生,初来乍到,一定会有很多事情会麻烦你。”余梦梦知道,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能客气。这位大佬既然能够与金曜成为朋友,自然也是同一个层次的存在,与这样的大佬接触,对她肯定有益无害。
想到自己的诸多疑问,她继续问道:“金曜先生只说去国外了,但是却没说什么时候能回来吗?之前和我就通了一个电话,感觉挺着急的,我也帮不上忙,就是有些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这么着急跑路,难倒他东窗事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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