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静静的梅河》


    第(3/3)页

    冬菊说:“你们做过预算没有,建这两个市场,需要多少资金?”

    志新说:“我补充一下,建这两个市场,我们村出二百亩地。我们做过预算,大约需要投资十个亿。”

    广林说:“我不干书记这两年,他们把钱都折腾没了,由于对银行失去信用,银行也不贷款给我们了。”

    冬菊说:“要这样的话,我的想法是,你们这二百亩地,折合成资金,也就是五个亿,这里的地价,也就二百五十万一亩。你们这五个亿算甲方,我和梅雨投资十个亿算乙方。我和梅雨占股百分之六十六点七,你们占股百分之三十三点三。这样,我们成立股份公司。董事长由我们出,我或者梅雨。主管会计由你们出,现金会计由我们出。咱们同学归同学,做生意归做生意。这做生意就是先小人,后君子。所以,咱们在这里,必须把话说明,我们是控股,你们村不能用这两个市场做抵押,贷款或还债。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把这几条写好。再一个,我们做事的原则是,向最好处努力,向最坏处设想。我们建的这两个市场,最好处,就是市场开成功了,我们年年分红;最坏处,就是开失败了,要拍卖这两个市场。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我们自签合同之日开始,这个市场,就属于我们两家所共有,并不是这地是你们的,楼房是我们的。如果这个市场开失败了,我们要拍卖的话,就是楼房和市场一起拍卖。我就先讲这些,虽然谈到失败不吉利,但是咱们今天必须把话说明,在签合同的时候,必须把这几条写明白。”

    广林说:“梅雨,你有什么想法?”

    梅雨说:“我同意冬菊的建议。”

    广林说:“刚才冬菊讲的这几条,我们原则上同意。那么,我们这两个市场,就可以讨论签合同的事项了。不过还有一点,你们的资金什么时候能到位?”

    冬菊说:“梅雨,咱们每人出五个亿,可以吧?”

    梅雨说:“可以。”

    冬菊说:“我的这五个亿,随时可以转过来。”

    梅雨说:“我的这五个亿,十天或半个月能转过来。”

    广林说:“那好,咱们第一个项目就这样定了,明天讨论签合同的事项。下面我们讨论第二个项目,建纺织学院的事。这个项目就让我们的两个老师来讲一讲。王老师先讲吧。”

    王佳善说:“我们这个纺织学院,由刘家村出地四十亩,我和志新也设计了图纸,进行了预算。经过预算,需投资两千万。我们准备一届招十个班,每个班六十人。我们的学制是四年,这样,我们四年招满,就有两千四百个学生,每个学生学费按五千元算的话,招满学生后,每年就有一千二百万元的收入。每年费用按二百万算的话,每年能纯收入一千万元。我们投资两千万,招满学生,两年就能收回投资。我就介绍到这里,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说说。”

    冬菊说:“这两千万怎么筹备?”

    广林说:“还是,我们村出地,你和梅雨投资。”

    冬菊说:“那怎么分红?”

    王佳善说:“都到中午了,咱们边吃饭边讨论。”

    于是,他们来到附近的满香苑酒家。

    他们在一个单间坐下后,王佳善对志新说:“告诉他们先别上菜,等给他们说的时候在上菜。”志新出去一会回来了。

    王佳善说:“至于分红嘛,我是这样考虑的,咱们在座的,除了老师都是同学,咱在这里说话,走不了话。我的意思是,明着,村里占股百分之三十,梅雨和冬菊和我,还有曹老师占股百分之七十。暗着,梅雨和冬菊两人占百分之三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我和曹老师,还有志新、广林,每人百分之十。大家看这样可以吗?”

    谁也没有讲话。过了一会,冬菊说:“我们要各种情况都考虑到,我们不能只考虑到成功,不考虑到失败。如果我们投资失败了,招不到学生,或者一年只招到一、两个班怎么办?如果招不到学生,我们的学校只有出租,或者卖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广林说:“冬菊说的是对的,我们要各种情况都考虑到。冬菊,你说,你继续说。”

    冬菊说:“毕竟这钱是我和梅雨投资的,所以如果出现我刚才所说的情况,那么,首先要还我们投资的两千万,剩下的再给村委。”

    广林说:“冬菊说的我同意,签合同的时候,把这条写上。大家还有什么意见么?”

    没有人说话。广林又说:“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咱就这么办。志新,告诉他们上菜。”

    冬菊说:“梅雨,咱就这么办,这两个市场的董事长由你来做。”

    梅雨说:“不行,还是由你来做。我,房地产一摊子,梅花物流市场一摊子,凤阳路沿街商户一摊子,我,实在忙不过来。”

    广林说:“冬菊,梅雨让你做董事长,你就别推辞了,梅雨确实是忙。反正咱们都是老同学,有事好商量。”

    冬菊说:“那行,反正我和梅雨得有一个去做。”

    张梅说:“冬菊姐,董事长一职,非你莫属。”

    冬菊说:“既然张梅也投我一票,那我就任董事长。”

    一会,酒菜上来了。都斟满酒,广林端起酒杯说:“来,祝我们两个市场和纺织学院成功,干杯。”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