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现在他竟被几个姑娘激起了一股豪情,想象一下这个案子爆发之后,可能会引起的社会关注度和连锁反应,他就有些期待了。 裴诗琪、高洋跟律所和金梁签了《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案子算是正式委托给金梁了。 金梁表示明天就联系微博和贴吧的平台,要求他们提供那些造谣id背后的号主信息。 渣浪和度娘总部都在京城,只要有证据,获得这些信息并不难,但裴诗琪她们要起诉的人实在太多了,整理这些人的信息,挨个异地起诉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金梁和几个学妹又聊了一会儿,知道了更多的细节,比如之前她们在餐厅被人搭讪、起冲突的事,照片就是那天被偷拍的。 金梁决定再尽快跟公安局那边沟通一下。 就在这时,裴诗琪的电话响了。 她接起电话一听,正是公安局那边打来的。 对面的警察说:“你好裴小姐,在网上发帖造谣你的犯罪嫌疑人辛明伟,我们已经找到了。” 裴诗琪夸了警方一句,“还挺快。” 对面的警察心想:当然快了,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准确,他们去那家自助烤肉店一调监控就找到人了。 警察接着说:“辛某对自己在网路上发布虚假不实帖子,造谣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他现在希望和解,想要获得裴小姐及高小姐的原谅……” 裴诗琪马上说:“不可能!我们会追究到底!” 警察很淡定,“好的。” 报案的当事人对案情进展有知情权,警方有告知的义务,他们就是公事公办而已。 至于犯罪嫌疑人希望获取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原谅,那也是他的权利,受害者接不接受另说。 而且就算获得了谅解书,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依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是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轻判。 警察又说:“根据辛某所发帖子的传播度,他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是诽谤罪,能够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这个罪名属于亲告罪,是自诉案件,需要你们自行到法院起诉。” “好,我知道了,谢谢。” 挂断电话后,裴诗琪的表情还恨恨的,下意识爆了一句粗口,“原谅个屁!做梦!” 一抬头,看到金梁在看着她,她又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个……接下来的事,我们就全权委托给金律师您了,有什么需要我们配合的,可以随时跟我们联系。” 现在双方是合作关系,她对金梁的称呼就更正式了一些,没有一直叫学长。 “行,你们放心,都交给我吧。”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