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潜伏-《文娱之我只是个演员》
第(1/3)页
酒店的房间当中,姜伟一手夹着烟,一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睛,愣愣地打量着坐在一旁的徐容,表情诡异地道:“你,跟我开玩笑的呢吧?”
徐容摊了摊手,道:“我都说啦, 导演,你随便写,哪怕是写成一坨狗屎也没事儿,只要台词够多就行。”
“啪。”
姜伟点了颗烟,抿了口,定定地瞧着他, 不解地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放心,我肯定不会拿戏开玩笑。”徐容认真地道, “另外, 明天在片场无论发生什么事儿,哪怕我被人揍了,导演你都不要管,也不要问。”
在与两人相隔不远的一处老旧的小区当中,忙碌了半晚上的张国锋推开了家门。
一套租的两室一厅的老房子。
他打开了客厅的灯,轻手轻脚的走到卧室门口,推开了条缝子,房间的床上,女友已经睡熟,之所以开一条缝, 是因为他担心客厅的灯光会把女友吵醒。
她的睡眠很轻,稍微有点动静,便会惊醒。
这是他最近才租下来的房子, 在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还能住上两室一厅。
打去年开始, 他终于时来运转, 彻底摆脱了暗无天日的群演生涯,接到的戏, 虽然台词和出场机会不多,但是终归都能露个脸。
还有了自己的经纪人!
这是他曾经向往的生活。
他按着门把手,将卧室的房门关上,只发出一声极其轻微的咔嚓声,而后走到厨房,把女友先前给他留的面条热了。
组里放了晚饭,可是他早就饿的不行。
吃过饭,把锅碗刷干净,他才开始不慌不忙的洗漱,尽管今天放工前,副导演告诉他了一个好消息。
鉴于他表现突出,导演决定给他加戏。
对此,他并没有感觉太过开心。
甚至潜意识里还有点抗拒,尤其是为了出演盛乡这个角色,他不得不把蓄了几个月的胡子也给刮了。
胡子于他,好似一张面具,只有戴上面具的时候, 他走在大街上、站在镜头前,才有几分安全感。
洗完澡,吹干了头发,他看着镜子当中肥头大耳的自己,不由自我安慰道:变化真大啊。
他的真名并不叫张国锋,也不是鲁省人,张国锋这个名字和相关的身份信息,只是他潜逃路上打一个寻人启事上看来的,之所以用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发现那个叫“张国锋”的人,跟自己很像。
他叫吉时光,QQHE人。
已经有十年,没人这么喊过他了,这辈子,他甚至也不希望有人再喊这个名字,记起这个人。
自打98年跟两个兄弟将一名警察致残,并抢夺了对方的枪支之后,他甚至想将“吉时光”三个字忘掉。
可是越是想忘掉的东西,反而记得越牢,而不愿忘掉的,如父母的音容笑貌,他已经记不大真切了。
可是他不敢跟家里联系,甚至不敢坐火车或者飞机,因为他知道,一旦那么做,很可能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当年一起行动的两个兄弟,坟头草已经枯了十茬。
他们受到了正义的审判和律法的制裁!
他害怕,害怕有一天警察会突然找上门来。
因此的,他从不拍照,当别人想跟他合影时,他总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拒绝,还特意吃的胖胖的,并且留了胡子,改变了自己的外形。
可是因为生计,他阴差阳错的踏入了演员这个行业,活在了镜头下。
造化弄人。
因为他实在不会干别的,想吃饭,他只能跑群演,可是没成想,跑着跑着,竟然跑出了点名气,混上了特约。
有时候他也会因此不安,可是考虑到自己的戏份并不多,并且和十年前比,长相上变化比较大,他觉着应当没人会认出自己。
躺在床上,吉时光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在张红颖找到自己时,他有种预感,《潜伏》这个戏,会红。
可是一来,他已经拍了不少戏,并没有被人认出来,再者,他实在太喜欢这个戏了,因为这部戏简直是他过去十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潜伏。
余则成潜伏于敌方,他吉时光何尝不是呢?
在十八岁之前,他以吉时光的身份活着,但是十八岁之后,他不能也不敢那么做了,他拼命增肥、练习普通话、蓄须,努力改掉了十八年形成的习惯、外形、乡音,强迫自己活成一个名叫张国锋的人。
他已经潜伏了十年,与余则成不同的是,他潜伏于茫茫人海当中。
夜,深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