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要是换成了普通朋友,估计帮个忙得磨破嘴皮子。 其实。 这对于孟宇来说,倒也确实不算什么,以他富可敌国的财富来说,随随便便收购几个公司的股份也是小意思的。 只是他对于投资赚钱兴趣不大而已。 毕竟已经富可敌国了,钱虽然仍不嫌多,但再增加也就是一个数字。 而他更在意地是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像南杭马和深城马一样,用移动支付改变世界,又比如像乔布斯一样,用智能手机取代普通手机。 “到家了。”孟宇熟练地停好车。 两人上了二楼。 孟宇家和朱辉家的门都是打开的,显然十几年的老邻居,又在互相串门了。 朱辉抖抖伞上的雨水,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只听见孟宇家的大厅内,传来朱母得意的笑声:“我那大儿子吧!也没有什么本事,从小体力不行,高考也就考了个全县第二,勉强压着分数线进了清夏大学。” 孟母语气羡慕,“是啊,你儿子从小成绩就好,我那儿子要是有小辉一半聪明就好了。” 朱母笑声愈发春风得意,“哪里!现在我大儿子工作了也不争气,混了几年才到副总裁,听说他们公司是搞芯片的,就是什么平果、大米手机的,厉害的很!我大儿子跟我讲了很多,但是我没读完初中,也听不太懂,反正就很高科技!” “我儿子挺有孝心的,这不工作了半年,遇到贵人发了点小财,要接我们过去南杭市住。”孟母语气有些欣慰。 俗话说养儿防老。 儿子孝顺,孟母这个做妈的自然是喜悦的,也不枉十月怀胎,又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 朱母接口道,“上次我大儿子也说,要带我去魔都市定居,但是那边东西太贵了,街坊邻居又忙,感觉过不习惯了。” “试试看吧!实在不行,住半年再回来,毕竟小宇他店铺都盘好了。”孟母有些迟疑道。 这显然也是她的担心。 毕竟孟母孟父一辈子在县城待习惯了,突然去大城市生活,肯定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爸,妈,我回来了。”孟宇在门外喊了一声。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