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必须要分家呀,不然日子没法过了。 赵国庆拿着火把,家里手电筒舍不得用,一般出来就是火把! 他去昨天晚上下兽夹的地方,人还没走进,就听到动静了,好家伙,还真给抓住兔子了? 赵国庆大喜过望。 他快走几步,很快发现,那兽夹上夹着一只肥硕的兔子,见到他来了把兽夹拖的哗哗响。 赵国庆动作很快,一下子拧住这兔子的耳朵,就用树皮把这活兔子给绑好。 幸好这兔子腿伤的不轻,要不然,赵国庆看着兔子要咬人的模样,还怕收拾不了它! 这一晚上,赵国庆运气不错,抓了三只兔子,两只公的一只母的,还有一只野鸡也有二三斤,运气是相当不错的! 他赶紧把这兽夹又换了一个位置。 因为这些野兽也狡猾,兽夹的位置要经常换,要放到这些野兽晚上出来觅食的地方,不然,一样白搭。 而且,最好兽夹前面放一些诱饵,不然也不行! 收拾好这些,天还没亮! 赵国庆有些兴奋的往回跑,不过路上的时候,他发现,第一个兔子不是长的肥硕,那是只母兔。 而且肚子里应该有小兔子。 所以回去的时候,他喊醒了赵友庆,让他和小妹给这兔子上点草药,弄个大点的竹笼子给关起来。 好好喂养着,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会有一窝小兔子。 “哥,你这也太厉害了,下次喊上我,我给你作伴,我能干活……” 小弟赵友庆比他小三岁,其实也有十六岁了。 在农村,也算是大小伙子。 "行,你赶紧弄竹笼子,多弄几个,回头有这没死的兔子,都给养起来,好歹也是口肉对不对?" 赵国庆安排好弟弟。 他则趁着村里人还没起来,用蛇皮袋子,把剩下两只兔子和野鸡装上,打算骑着自行车赶紧送到红星公社那边去卖掉。 然后在赶回来上工。 希望第一次偷偷摸摸卖猎物,一切顺利才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