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天真的面色同样五味杂陈,眼中再不见以往的针锋相对,复杂的宛若一池浊水。 地听作为辅助听觉的工具,本身就极为聚音,兼之整个迷宫大的如闷钟一般,杂音无法传导出去,如果强行以这种状态使用自己的听力,毫无疑问,他会失聪。 “不行。” 寂静片刻,我们都异口同声地拒绝。 刘丧看着我们百感交集的样子,停顿一会,竟挑着眉毛笑了出来:“你们不会以为我是要打白工吧?我才不干木安那种蠢事,当然是要给钱的,回去记得跟尾款一起结给我,而且听地下的动静,只用一只耳朵就行,另一只留着,够我生活。” “滚蛋!我们不吃人血馒头!你以为你有多厉害,什么事靠你耳朵都能解决!又没到生死一线的地步,我们总有其他办法!” 突然我就怒了,对他吼道。 因为我从他风轻云净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极其细微,却异常坚定的决绝,锋利如刃。 那样的目光,我实在太熟悉太熟悉,熟悉到一看见,大脑就会本能的抗拒。 刘丧就笑,笑的让人想打他:“像我这样的人,没有什么是不能明码标价的,你们出钱我出力,一桩好买卖。” “好你妈个头,你敢用我就敢让我哥不给你尾款!我们黑吃黑!” 我说不清这时的自己是什么感受,大脑只剩一阵强烈的轰鸣,让我几乎不能凝聚任何理智的思绪。 我看着刘丧——我现在是在看着他的,可透过他苍白而脆弱的面容,我见到的却是另一个人,从容貌到性格都与他截然不同的人。 他冷漠孤寒,嘴角常常挂着疏离的笑意,肆意人间,笑却从不进入眼底。 不通人情,不近冷暖,以自己的信奉为法则,游走在善恶的边界。 但是,正是这般漠视着所有的他,曾经无数次的为我孤注一掷,甚至堵上生命。 在遥远的云南,一场迷离的环境,我看见他就这么气息奄奄的躺在我面前,眼中一样的决绝,他却还在笑着。 他说,为我牺牲,是他的荣幸。 我心忽然痛极,像许多针扎入胸膛,刺的我瞬间千疮百孔,那些伤痛流出无色的鲜血,淋淋漓漓,淹没我的四肢百骸。 我从来都不愿意让别人为我牺牲,这不是等号,也并不值得。 每个人都有好好活着的权利。 心在极度的酸楚中七零八落,咽不下的心酸就哽在喉头,化成浓浓的哽咽,近乎脱口而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