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法家高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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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当地,有彩霞万道,赤气千里,更有一头神俊,好似成人大小的黄鹤从天而降,载着药王孙思邈白日飞升。

    后人为了纪念这一段轶事,有些赞美又有些感慨的说道。

    “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留黄鹤楼。”

    此事也是太宗的一大幸事,也是一大憾事。

    幸事是,能够见证神医功德圆满,白日飞升,这是千年难遇之的祥瑞。

    憾事是,如果他能早早放下人王的架子亲自拜访药王孙思邈,也许能以真诚打动他,留下一两枚丹丸也说不定。

    可惜无缘得见神医。。。。

    吴起咳嗽一声,有些遗憾的想到,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

    大乾立国三百载,苍生亿万,至今也只有孙思邈一人成就神医业位。

    其难度可想而知。

    立国三百载以来,见过孙思邈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这样一想,吴起也就不觉得遗憾了。

    “大人,这位大道公,虽然医术比不得天医和神医,但也已经非常的精湛,如果不是他生性仁厚,不忍见百姓受苦,定然早被招到神都,职掌太医。”

    胡不为见吴起眼睛里的兴趣不减,笑着说道。

    “哦,这位大道公先生的医术竟然如此精湛?”

    吴起注意力被吸引,咳嗽减轻不少,笑着问道。

    太医,是朝廷给医家的荣誉,也是对医家医术的一种最高褒奖。

    只有医术最精湛的,才会被人王敕封为太医,在太医院内就职,为神都内的皇室成员,还有朝廷大臣服务。

    吴起没有想到,在这偏僻蛮荒之地,竟然巧遇一位太医高手。

    故而眼睛里流露出兴趣盎然的神色。

    “是的,这位大道公师承名门,最善丹方。不论多么复杂的病症,三帖药下去,少有不好的。”

    胡不为见吴起感兴趣,极力吹捧道。

    医家根据医疗手法不同,有汤药,针灸,火齐等诸多手段。

    《扁鹊见蔡桓公》中有了一个详细论断,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每位医者根据传承不同,所擅长者又各有不同。

    吴起听完胡不为的介绍,眼神闪烁,过了许久才幽幽的问道。

    “不知道他和医家大弟子李春风谁的医术最高?”

    “这!”

    胡不为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好在吴起也没打算让他回答:

    “在神都之时,本官因为意气和医家当代大弟子李春风发生冲突!”

    “他挨了我一记碎骨指,本官也硬受了他一掌。”

    “他的掌力中蕴含着五劳七伤的力量,本官五脏六腑都受到损伤,如果不是修为深厚,恐怕早就因为五劳七伤病发而死。”

    “不过,那李春风也不好受,我的碎骨指阴寒无比,能够冻结他的血液,没有纯阳之物,他每日必定要忍受寒冰之苦。。”

    吴起眼睛微眯,邪魅的一笑,眼睛冰冷有些得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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