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狂战士的异界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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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刚想上去安慰下李毅,却见胖子猛的站了起来,大手一挥:“就看我李毅如何打破劫匪危机!谷蕾,你拿上我的腰牌,去禁卫军调一队骑兵过来,我们就在这里等那帮不开眼的小子过来自投罗网!”
谷蕾眉头一扬,也不说什么,拿着李毅的腰牌拉起费珍就走。
“最好把我老头子拉过来,该给他松松筋骨了。”李毅看着谷蕾的眼睛,胖脸红红的,“呃……路上,小心点。”
谷蕾微微笑了笑,帮李毅整了一下衣服:“你也是。”
“哎哟!别打情骂俏的了,谷姐姐你快去吧!”凌都快看不下去了,虽然没什么肉麻的话语,但他们的行为实在令人受不了——特别是李毅深情的样子。
谷蕾点点头,揉揉凌的脑袋,走出了屋子。
“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屋外传来费珍怯怯的声音。
“姐姐带你去城里玩。”屋外传来一声马嘶,然后就是马儿离开的声音。
“凌,我们去找村民,”谷蕾走后,李毅就变得严肃起来,“在援军赶来之前,就只能靠我们两个了。”
“跑马”盗匪团是远近闻名的大团,劫掠过的村镇没有五十也有二三十个之多,在首领马韦的英明指导下,这个组建不到两年的团队已经成为了一个拥有近两百成员的大型犯罪团伙,对此,马韦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虽然团队的名字很没气势,还带着一点搞笑的意味,组建初期打出的旗号还总是被人笑话,但真正与他们交过手的盗匪团或围剿军队都被他们不要命的打法给吓坏了,这支由农民组建的小团队逐渐壮大,从另一个方面诠释了新秦民风的彪悍。
马韦是个爱笑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冲人傻笑,就连他最嫡系的手下都不知道他笑容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不过“跑马团”名字的由来还是被一些好事的人给打听出来了,据说,马韦同学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爱跑马,哪怕自己已经收了十二个姨太,仍然夜夜跑马,乐此不彼……
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一个传说而已。
马韦今年已经快四十了,在大陆被解封后就伙同村里人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从他的祖辈跟随秦王来到这个世界算起,他已经算是第五代子孙了,
今天的马团长非常高兴,可以说是兴奋,他上个月在一个叫半角村的村子里看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于是便动了心思,他生平没多少嗜好,除了跑马,就是喜欢女童,他十二个姨太没有一个年龄超过15岁的,那个小女孩让他心里直痒痒,便下令用比较“文明”的方式向那个村子“收租”,以期某些开眼的村民将那个小女孩给送来。
虽然脸上乐呵呵的,但从镇子上传来的消息还是令我们的马团长心里像扎了根刺一般——那帮村民竟然想报官!哼哼,要不是我马某人英明神武,那镇上的镇长收了自己的供奉,那我自己岂不是要阴沟里翻船了?
想到这个,马韦脸上的笑意更甚——今天就屠村吧,除了那个小妞,其余的一个不留!
今天,就是他们“收租”的日子。
马韦走出帐篷,翻身上马,拔出腰间的砍刀,冲着手下大吼:“弟兄们!抢钱抢粮抢娘们!”
“抢钱抢粮抢娘们!”
一伙不下两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开向半角村。
“李毅,你做的那个小东西管不管用呀?”凌拽着李毅的袖子,有些紧张的看着周围,“总感觉有些不可靠的样子。”
“你还不相信我么?虽然难看了点,但至少也是个活的东西,嗯,活的东西!”李毅看上去有些萎靡,但眼中的精光告诉凌,他很冷静。
他不是一直大大咧咧的么,怎么这次像变了个人一样?凌有些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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