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大儒-《大明第一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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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胆!本官岂是你能置喙的?”

    黄有道怒声呵斥,拍桌而起,脖子上鼓起一条又一条的青筋。

    至于是被人戳到痛处的恼羞成怒,还是其他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扬州府通判林诚行也跟着附和道:“妄议朝廷命官,你可知罪!”

    宋仁坐在那,笑容不减,“按照我朝律法,妄议朝廷命官,当杖七十,若是严重,当判徒刑,我是名状师,自然知晓,但律法又注,信奸言而辱斯文者,逾职言事,侵别司或上僚职掌者,构成此罪,责杖四十,贬官两级外放,通判大人也掌一州诉讼事宜,应该对这律法很熟悉吧?”

    见到林诚行不再言语,宋仁又道:“他人三言两语,黄大人就信以为真,就算草民还不是官身,也有个功名傍身,算是入了仕途,黄大人此举,不是有辱斯文?好,就算这件事是真的,黄大人乃扬州府知府,此事涉案人等并非草民一人,还有当时的主考官,院试一般是由陛下指派翰林院学士主考,亦或是其余六部侍郎主考,这案子怎么样也轮不到黄大人来查吧?顶多你上奏陛下,亦或是将此案上书于大人,再由于大人禀告陛下才对,毕竟于大人是巡按,那黄大人此举,难道不是逾职言事?”

    黄有道被问的哑口无言,心里开始陷入怀疑和懊悔的情绪当中。

    他怀疑的是,程世安说的究竟是真是假,看宋仁那淡定从容的模样,不像是装的。

    他懊悔的是,明明汉王那边的意思只是让他把夜袭茶庄的那伙贼人处理干净就行,为什么自己非要多此一举去抹黑宋仁的名声,给于光一个下马威。

    这家伙不愧是状师,倒打一耙的手段也忒强了些,罪行的帽子说扣就扣啊。

    可当下已经不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而是他娘的已经射出去了,都射人脸上了,哪还有退路。

    黄有道只能故作镇定道:“事关朝廷用人,陛下选才,本官作为一方知府,自然有权询问,至于逾职一说,当然没有,于大人不是在这,本官不正是当着于大人的面问起此事,至于这案子要怎么查,怎么处理,皆是由于大人定夺,本官不敢多言,但会在上报扬州府事宜的奏疏当中,向陛下提及此事。”

    他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我知道宋仁是你于光的人,但你别想包庇他,我会跟皇上打小报告的。

    对此,宋仁也懒得反驳,而是直接看向黄有道身后那个长相普通的男子问道:“你除了看见我跪在地上给主考塞钱,有其他证据吗?”

    程世安有些欲哭无泪,你咋又问我啊!之前想好的剧本不是这样走的啊!

    原本他想的很简单,宋仁只要见到他,就会因为心虚而感到害怕,然后自己只要将这买功名这事提出来,剩下的就全部都由黄有道去处理了。

    他万万没想到,这宋仁不但一点都不惊慌,反而给知府大人扣了一顶“逾职言事”的大帽子。

    弄得现在慌乱的人成了程世安这名原告。

    “这...这...”程世安的声音越来越小,“证据虽然没有,可我确实亲眼所见。”

    “没证据你说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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