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金色靴子-《如何杀死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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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之后我再没给人占卜算命过,你的预言也并不是我测算出来的,而是天送给我的。”

    红衣女子指了指头顶上的这片天,“我只是在一个梦中模模糊糊看见了你,所以我知道你会来老母宫,而在老母宫,只是一切事情的开始。这一次,我不想按照天命把事情告诉你。”

    “小苔,人生有些选择只能做一次,有些决定做了就永远不能回头。”

    “我早就不能回头了。”

    “在老母宫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好,师兄很好,老师很好,同学们也很好,白天我过着温暖受人庇护的日子,可我心中的苦痛和仇恨没有一分减少。”

    “每天晚上当我回到房间,当我躺下来睡觉,我一闭上眼睛,泾河里所有事情一遍遍重新发生在我眼前,冤魂彻夜惨叫,满路血肉模糊。”

    “我的脚底是血,我的手里是血,我的眼里是血,我全身都是血,你知道么,我睡不着!”

    “我一闭上眼,我一闭上眼就看见我阿爹阿娘满脸是血,我一闭上眼就看见百莲对着我笑然后掉进湖里!”

    “我宁愿被吃的人是我,我宁愿死的人是我!我才是那个最该死的人!”

    “可我不敢死,我不是没有尝试过随他们而去,可是我做不到,我想活着,哪怕是苟延残喘,哪怕是像狗一样活着,我都想活着。”

    记忆不像酒,尘封得越久就越香醇,它有时候是被关押在炼狱里的豺狼虎豹,一旦释放出来,便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六十万生民六十万血,他们死无全尸,在王小苔的耳边日夜哀嚎,王小苔在心里给他们修了六十万座坟。

    叹了口气,红衣女子手指朝着王小苔的额头轻轻一点,“我也不知道是谁杀了你的朋友,我能窥测到的只有这个画面。”

    眉间一点清凉之意,王小苔闭上眼睛,终于看见了层层的海棠花之下,殷红的血泥,终于看见了一只金色的脚嫌弃地抖了抖沾在鞋底的血泥,踩着满地的殷红远去。

    不远处就是天后宫,神明最终还是放弃了她最虔诚的信徒。

    她的百莲就是被这只金色的靴子踩成了肉泥,无人知晓,无人问津,在这之后一天一天地在落花中腐烂,从甜美逐渐开始变得恶臭,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这世间无人在意她的离开。

    她的血肉现在还在天后宫门前的海棠花树下默默腐烂,无人收敛。

    可这不该是百莲的结局,这该是自己这种人的,百莲那么好,她应该做天下第一舞姬。

    然后功成名就,在众人簇拥,在敬仰爱戴的注视中死去,而不是像这样无人问津。

    “我也不知道这是谁的鞋子,你······”

    “我知道。”

    王小苔白着脸,轻声说,岂止是知道,她甚至感恩戴德地抱过这只靴子,这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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