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满城风雨-《大不列颠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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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伦敦市民烧了那群人的房子,也是靠当局出手才没酿成大规模暴力事件。
而且不止是英格兰地区,苏格兰警备区过去十几年中,至少四次出动军警防止愤怒的公众冲击格拉斯哥大学。
原因是什么,想必那帮医生也很清楚。要不是我们出面替他们挡着,他们估计早就被公众绑在火刑架上烧死了!
全大不列颠的公众,还有各个教区的教士和大主教们看他们不舒服可是很久了!
告诉他们,要是苏格兰场这次能把失踪凶杀案的罪犯揪出来,那么按照1828年通过的‘掘墓盗尸条例’,那也就是医生得个‘非法占有尸体’,掘墓人拿个‘掘墓窃尸’的罪名。
这两项罪名,都是缴纳罚金后就能释出的。
但是,如果他们不交代清楚尸体的来源以及他们获取尸体的渠道问题。
那么,虽然苏格兰场不能从法律上处罚他们。
但是我保证,那些不配合调查的人会出现在各种大报小报的头版头条。
到时候,如果有正义的伦敦市民跑去烧他们的房子,打他们的人,挖他们的祖坟,可别怪苏格兰场对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不力!”
站在亚瑟面前的小警察听到这话,额前虚汗直冒:“可……长官……我们能说这种话吗?我们不是要保证他们的尊严与荣誉吗?”
一旁坐着的、脸色发黑的托尼上下打量了一眼小警察,问了句:“小老弟,你是新来的?”
小警察紧张的立正站好敬礼:“报告!刚入职一个月。”
托尼问道:“那苏格兰场新发布的修订条例你看了吗?”
小警察点了点头:“看了。”
托尼又问:“那我问你,修订条例里的亚瑟·黑斯廷斯原则第三条是什么?”
小警察回忆了一下,随后大声背诵道:“亚瑟·黑斯廷斯原则第三条,如果遵守法律的公众自愿与警察合作,警察必须确保和维护公众的荣誉与尊严!”
“亚瑟·黑斯廷斯原则第四条是什么?”
“第四条,警察得到公众配合的程度高低,与为实现警察目标所需要使用的武力与强制措施的多少成反比!”
“这些人遵守法律了吗?”
“报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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