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过江龙?卧槽!” “等等,又是林大公子?” “我猜对了,我猜对了,卧槽,真的是林大公子!” “哈哈哈,第三次了,卧槽,林大公子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估计林大亨掐死他的心都有,这儿子太费钱了!” “哈哈~~~瞧瞧这句话,‘做熟不做生’,这踏马还是人吗?” “笑不活了哈哈哈~~~” 整个宵夜一条街,无数市民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不是说他们不同情林大公子的悲惨,实在是林大公子这太搞笑了,实在忍不住啊。 而市民们没发现的是, 此时有一群悍匪南哥、阿虎、排骨等人,看着电视,一脸的傻逼…… 人麻了! (╯‵□′)╯︵┻━┻啊! 我们已经计划好了,明天绑林大公子。 结果,有悍匪提前行动了? 我尼玛! 南哥、阿虎有股吐血的冲动。 这「过江龙」有毒吧? …… …… 23:00, 林大亨就接到悍匪‘过江龙’的电话,约定了交易时间:24点! 过江龙拍着胸膛:“放心,我过江龙是讲信誉的,说20亿,肯定20亿就放了他。” 林大亨:“…………” 这信誉,有是有,但是你不能老抓我儿子啊! 林大亨:“钱给你没问题,但是我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不可以再抓我儿子!” 过江龙拍胸膛:“好,这个我可以答应你。” 林大亨加了一句:“我说的是我儿子,包括大儿子,也包括2个小儿子、女儿……” 过江龙狂拍胸膛:“没问题,我过江龙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内心:你跟我说了没用啊,我只是个顶锅的啊!)” 林大亨:“还有一个问题,我筹钱没这么快,要等明天上午,10点,我准时给你转账。” 过江龙:“没问题。” 林大亨松了一口气,20亿就20亿吧! …… 而此时, 被绑匪连番无视、羞辱的港岛警方,这一次终于找到了有用的线索。 因为在‘过江龙’的描述中,他钱花光了。那么多钱,怎么可能这么快化光?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赌博。 于是警方联系了濠江的人,去查最近有没有外地的豪客疯狂输钱。 濠江那边反馈没有, 反而港岛这边,港岛警队命令各警区扫场各自地区的赌场,一家家扫过去,然后逼问赌客、赌档老板,问有没有大圈口音的人疯狂赌钱…… 最后,被湾仔警署扫了赌档的九哥,把阿虎三人给供了出来。 湾仔警署一深挖,发现阿虎三人的行迹十分可疑,然后根据身份线索一查,登门一看,发现了炸药、枪支,送到炸弹处理科一对比,发现跟抢劫银行运钞车的炸弹竟然一模一样! 难道这阿虎三兄弟,就是「霍元甲」团伙? 意外惊喜! 瞬间整个湾仔警署都轰动了! 警署署长鸡冻了! 这「霍元甲」可比过江龙,更有价值! 身上的案子:两次汇丰运钞车抢劫+一次大古集团少爷绑架撕票 比那个「过江龙」 连忙上报! 很快整个警务处都震动了! 一哥查尔斯听到汇报之后,直接把辞职信放回了抽屉,锁住。 辞职? 不需要! 这一次,我查尔斯一定要一雪前耻! 叉腰,让我牛逼一会儿! 天晴了,雨停了,一哥觉得自己又行了! 反复横跳·jpg 警方确定了「霍元甲」是具体哪个人,那接下来就好办了。 很快,他们就在九哥的指认下,从一个银行门口的监控找到了虎豹犲三兄弟的真实样貌。 接下来,全港通缉! 照片摆上! 全港各大警署连夜紧急叫起来,直接突击各大社团,带着照片一个个问过去。 同时,一哥查尔斯为了让搜查更加彻底,把虎豹犲三兄弟给彻底挖出来,还开放了搜查权限,只要涉及社团的,各大警署都可以开搜查令去搜查。 …… …… 西九龙总署。 “霍元甲?” “噗~~~” 马志超听到警务处通报之后,差点笑喷了。 虎豹犲三兄弟明明是过江龙,没想到却被误认为了霍元甲! 此时,马志超被叫回了警署,连夜加班,马志超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想到了一个一鱼多吃的计划。 扫荡社团? 这不正好把社团给吞了么? 以前他不好明目张胆开搜查令,这次一哥开放权限,不用就亏了! 办公室,反窃听开启。 马志超打了个电话给天养生:“上次让你留的白面,这次可以开始行动了。” 天养生:“目标是谁?” 马志超:“旺角靓坤地盘、深水埗靓妈地盘、尖沙咀太子地盘……一下子三个,你能吃下去吗?” 天养生:“能,现在我们社团……不是,保护伞公司保安已经有1.3万人了,紧急调动,可以调动出6000人……” 马志超:“好,你去尖沙咀,那个洪兴的太子最能打,我会派周星星过去,你们两人一起配合,把尖沙咀拿下。” 什么勾结? 这就是啊! 社团简直要哭死在厕所! 天养生:“…………” 不愧是你,我的baby老板! 马志超:“接下来,卧底的事你来安排,总之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这三个地盘,今晚必须吃下去!” 天养生:“放心老板,保证办到!” 此时,24:00 西九龙总署,各分区警署,已经全部开始集合。所有休息的警员全部上班,准备搜查、突击社团。 1:00,集合完毕!马志超一声令下,各部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搜查。 1:20,关文展、高家声抵达旺角,此时靓坤在弯弯,只有西洋仔、傻强在守着旺角洪兴的地盘。 1:30,陈家驹抵达深水埗靓妈所在的堂口。 1:40,周星星抵达尖沙咀洪兴太子所在的夜总会。 同一时间, 保护伞公司的人马,开始行动!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