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狼滴乳-《我的1995小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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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老师你的意思是?”

    “我刚才说了,金丝猴是灵长类,别忘了,所有灵长类的动物,智慧都不能小看……”

    “尤其在对待幼崽上,做出超乎常人理解的举动也不算什么怪事。”

    韩宁贵把目光放在了这对金丝猴母子身上,轻轻一叹:“它肯定也知道,就凭小猴子现在的状态,是扛不过这个冬天的。”

    “它大概是想让我们帮帮它吧。”

    “帮它?”

    王庆忠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金猴子有这么机灵么?”

    “有。”

    韩宁贵肯定的点头:“以前我们见过许多次,很多小猴子死掉后,母猴子不肯丢掉,会伤心很久,把小猴子抱在怀里,直到发臭、腐烂。”

    “不管是金丝猴还是别的猴子,都是这样……”

    王庆忠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

    在他的印象中,猴子向来是很讨厌的。

    从小山里长大,猴子见多了,他清楚得很,这猴脸变得比狗脸都快。

    实在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面。

    王庆忠无法理解。

    但陈凌知道,韩教授的说法是对的。

    这群金丝猴吃过他给的果子,知道其中好处。

    小猴子能活下来,不用多说,肯定也是吃了的。

    那现在母猴子的异常举动就很好理解了。

    就是想让他帮忙把小猴子的伤给治疗好。

    它不想看着自己的孩子死掉。

    所以当陈凌看到母猴子不断把小猴子往他跟前推,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求助他的时候。

    他也很无奈。

    现在人这么多,他怎么救?

    小金丝猴还很虚弱,它受伤太重,自己没力气走路,被母猴子放在陈凌的身前,只能瘫坐在地上,望着母猴,哀声叫着。

    “富贵,不要管别的,先护好这小家伙再说,别给冻死了。”

    韩宁贵递过来一个暖和厚实的雷峰帽。

    “这倒也是。”

    陈凌连忙把小金丝猴抱起来,放进皮帽子里面。

    小家伙很没精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陈凌把它抓在手里,也只是沙哑的叫着。

    被放进帽子里后,本能的想出来。

    但根本做不到。

    最后只是小脑袋搭在帽檐上,看着母猴一个劲儿的叫,眼睛似乎都变得泪汪汪的。

    一副可怜的快哭的小模样。

    韩宁贵起初看着不忍心。

    他心肠软,非常喜欢各种动物,不然也不会从事现在这个工作。

    他最是看不得这种场景。

    但奈何母猴子远远看着,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小猴子自己叫得累了,睡了过去。

    “唉,本以为这么快就找到金丝猴,接下来能全力去追踪云豹呢,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韩宁贵摇摇头,对他的同伴道:“我们就在这儿附近安营扎寨吧,这里应该就是猴群喝水的地方,是经常光顾的,先在这里给小猴子治好伤再说别的。”

    众人都没有异议。

    便在附近找到合适的位置,开始搭帐篷。

    而猴群依旧没有离去的意思。

    吃饱喝足后,就靠着树干,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舒坦的睡着。

    树下是活蹦乱跳的小猴子,爬上爬下,围绕着黑娃嬉戏。

    玩闹了一阵。

    黑娃甩了甩毛发,而后蹲在地上,前腿向前移动,后腿一动不动的,用来蹭屁股上的痒痒。

    小猴子们也有样学样,在地上蹭屁股。

    有的还伸出毛茸茸的小手,去拽黑娃的大粗尾巴。

    黑娃被拽得不舒服了,张口就去咬它们。

    小猴子们顿时四散躲开,等黑娃不注意,又跑来跟它打闹。

    黑娃也不生气,和它们一块在地上来回打滚。

    实际上,黑娃的脾气是很好的。

    它非常爱玩,只要是对自家人没有敌意的,它都能玩到一块。

    和这群小金丝猴,更是不在话下。

    很快,韩教授等人也被这一幕所吸引,笑呵呵的看着,连心情都跟着好了很多。

    但山猫却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万万没有想到,在他心目中高大威勐,凶悍如虎的狗王,私底下居然是这副模样。

    他这一脸蛋疼的模样,把陈凌直接看乐了:“我不跟你说过么,跟黑娃熟悉之后你就知道了,它确实是好猎狗,这不假,但是调皮捣蛋也是真的,私底下闹腾得很,它就没安分时候。”

    小金其实也爱玩,但它不如黑娃心大。

    就跟家里的小黄皮子那样的,太过调皮捣蛋了,小金就会生气,追着一顿咬,让它们连着几天院子都不敢进。

    “……”

    听到陈凌的话,山猫不吭声了。

    他实在难以理解,这种性格怎么能成为好猎狗。

    按照他多年的相狗经验,此前只有一次走眼,就是他自己那只白土松。

    除此之外,就是陈凌家的这两只狗了。

    “难道,野路子容易出好狗?”

    山猫心里升起浓浓的疑惑,决定这次回去试一试。

    陈凌不知道山猫心里所想的。

    他被王庆忠叫到旁边配药膏去了。

    是给那只受伤的小猴子配的。

    “这是咱们自家的金创药,是爷爷打战场上带回来的方子,药效好得很,枪伤半个月,皮肉伤三五天就能好个差不多。”

    王庆忠笑着解释,颇为自豪,“我跟你嫂子常年跑单帮,这金创药每次出门必带,就为一个心里踏实。”

    他们这边的人性格是较为内敛的。

    讲自己的东西,很少用“好得很”来形容,多为夸赞别人时候用。

    但是,只要敢这么自夸,那就证明东西真的不赖。

    这也是刚才韩宁贵问他的时候,不小心说漏了嘴,才不依不舍的拿出来。

    让他自己,是绝对不肯把这样的好东西用在猴子身上的,哪怕是金丝猴。

    “我知道,素素也会配这个药。”

    陈凌笑着,他上次进山,王素素就给他备了这药。

    现在洞天还放着几瓶呢。

    而且还都是洞天种出来的药材晒干后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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