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省亲丽人-《袭爵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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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省亲丽人
深秋时节,早晚天气凉爽,夜深的时候气温之低,更是让人有种寒冬提前到来的感觉,只有午时前后这段时间例外,煦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整个人都暖洋洋的。湿度也正好,既没有春季的春雨绵绵,又没有夏季的烦闷潮湿,说不出的舒适与干爽。
也正因如此,旅途上的行人,最是喜爱和珍惜这阵午后的时光。填饱了肚子,摊开四肢往草地上一躺,懒洋洋的,一边让疲惫的躯体接受阳光的温暖滋润,一边任由思绪漫无目的信马由缰,享受难得的闲暇与松弛。若是能小憩一会,重新出发的时候,心情都变得不一样。
这样舒心安逸的时光,细数起来,怕是整个行色匆匆的人生之旅,也不见得能有多少,用“且行且珍惜”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此际午时二刻刚过,“吧嗒吧嗒”的马蹄声,已然回响在比兹尼斯王国的直道上。马蹄声先从大路的尽头出现,随后渐渐连成一片,听那密密麻麻的响声,马匹的数量相当不少,当中还夹杂着“咿哦咿哦”的木制车轮转动之声。显然,这是一支正在赶路的车队。
随着车队慢慢走近,逐渐显露出颇为庞大的规模来。
前部尽是骑兵,个个顶盔贯甲,午后充足的光线照射下,映得甲胄一派明亮,尤其是胸膛左右对称大小均等的护胸镜,直接将阳光朝着四周反射出去,亮晃晃的,比女子闺房中常见的铜镜还要强上几分。这些骑兵的身上,竟是一色的明光铠!作为代表当今世界最高防御力的制式装备,明光铠无论是实际防御效果、制作工艺或是外观颜值,均是上上之列,价格自然也是不菲,购置一套标准规格的全身明光铠,就能让一个普通殷实之家大伤元气。若是骑士的身材比较特别,需要定制才行的话,价格更是蹭蹭直往上涨,大出血乃至倾家荡产都不奇怪。
至于他们胯下的白色坐骑,一水的高头大马,除了毛色略有深浅参差以外,大体上均属白色之列,同样颜色的战马数量一多,看着就特别的壮观,何况每一匹战马都是那样的雄骏有力,尽管身上驮着盔明甲亮的具装骑士,分量那叫一个重,马匹的步履依旧轻松,行走间,骑兵兜鍪顶上的鲜红盔缨不住摇摆,犹如一团团烈火在上下跳动,无形中增添了许多的威严与杀气。
作为贯通整个比兹尼斯王国的主要干道,直道大体呈标准的南北向,宽度足以让十匹骏马齐头并进,容纳这支车队的前部骑兵摆开阵势从容迈进,自是毫无难度。直道的基层与面层,夯得严严实实,即使这等规模的车队,尤其是大队战马的铁蹄踏在上面,也仅是留下极浅的一点印迹,不认真看还看不出来,可见当年督造的严谨程度,不然难以保持此等一流的营造效果。
人马虽多,却不闻嘈杂之声。
以标准前锋阵排出的这些骑兵,拱卫着一杆丈八高的大纛(念dao,第四声),午后没什么风,杆子上头的旗帜无力地垂了下来,一时瞧不清楚旗帜上的图案和字样。周围的骑兵虽未释放斗气护体,骑士盾也没提前安在臂甲之上,却大多神情专注,默默操控战马保持队形前进之余,审慎的目光时常在道路的两旁,以及前头来回逡巡,同时维持一手握住兵器的姿态,警惕性相当的高。
除了一身制式盔甲装扮表明正规军团的身份以外,骑兵们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显露出来的训练有素,一呼一吸间绵长的气息,更能证明他们属于精兵的行列,非一般吊儿郎当的城卫军,或者俗称“土兵”的厢军可比。须知三、四级战兵的修为,放到比兹尼斯王国任何一座城市,都能当个城卫军小队长之类的军官,正儿八经的中坚力量,然而放在这支队伍里面,只是个大头兵,无非资历深一些、到手的补贴薪金稍多一些罢了。
身处内陆不假,此行的目的也确实和作战八竿子打不着,然而正规军就是正规军,不管身处何地,时时刻刻都要做好应战的准备,多少名噪一时的骑士团,就因一时的大意,阴沟里翻船,沦为了另一支骑士团扬名立万的垫脚石。而失败者,是不配得到同情或者怜悯的。
一眼望去,每一名彪悍骑兵的左边护胸镜上面,都刻着一个烈火凝成的鲜红色圆圈,样式古朴而典雅,圆圈的正中央,是一头毛发纯白的肥大兔子,正用一双前肢持着一根黑色的棒状之物,对着下方的臼(念jiu,第四声)状器具做出“下捣”的动作。这一画面,无疑正是毗迩尼帝国传说当中的“玉兔捣药”,一个相当美丽动人的传说。
然而定睛一看,表面上形象可爱呆萌的兔子,却长着一对红色的眼睛,看上去十分的异样,上唇那两颗标志性的大板牙,也变得又长又尖,仿佛两柄尖刀一般,突出到整个嘴巴的外面,其中一个门牙上面,还沾着一滴大大的血珠儿,血族见了,定会觉得无比亲切:搞了半天,原来是“自家兔”啊!再看看兔子手中握着的那根“捣药杵”,个头粗细倒还勉强正常,只是下端却平白生出大量的尖刺,转念一想,这哪里是什么“捣药杵”,分明是一根倒着提的狼牙棒,棒头正朝着下方狠狠砸下去!而所谓的“药臼”,不过是一个倒霉的小鬼,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挨捶罢了!
这个从神话故事里头提炼出来,并且升华而成的滴血兔子形象,鲜明而又极具特色,令人过目不忘,正是毗迩尼帝国皇家十二卫骑士团之一,“血兔骑士团”的标志。
话说能穿上这身刻有“血兔捣鬼”徽章的明光铠,乃是帝国无数热血青年的梦想,他们期待着成为骑士团的正式一员,为帝国开疆拓土,建功立业。
众星拱月般护卫着的大纛正前方,一名年约三旬身材魁梧的骑士,正缓缓按辔而行。与左边护胸镜的骑士团徽章相对称,骑士右边的护胸镜上面,铬着两朵金色的“奥斯曼芙丝”,两朵花一朵大一朵小,花开并蒂,花蕊朝外,交相辉映,共同组成了一个耀眼的家徽,高调地诉说着盔甲主人高贵的出身。此人一双剑眉底下,星目时不时掠过路边的丛林,每一处可能藏身的地方,都逃不过他的敏锐目光,从他凝练厚实的气息来看,少说也是十级以上的高阶战兵,战力相当的强悍。
若是强森.雷诺在此,定会先是十分郁闷,进而长声叹息。
俗话说“穷文富武”,对于出身较低、囊中羞涩的普通人家子弟,尚可通过苦读经书,搏一个科举晋身的未来;可若是想通过习武走军功晋升的路线,连想都不要想。没有大把大把的金克恩、银可恩打底,别说聘请名师传授高深武艺,即使天赋不错,师父愿意免费教导,都凑不够长身体必不可少的三餐肉食钱,更不要说打熬筋骨、购置全套精良装备所需的高昂费用。
换句话说,拥有世袭爵位的绝大多数功勋贵族,祖上都不是缺钱的主儿,显赫的声名、耀眼的战功、尊崇的爵位,带来这一切亮丽光环的惊人战力,其实都离不开“钱”字的助攻。钱虽俗,却当真必不可少,也正因如此,乱世里头劫道出身的贵族,为数可是相当的多,谁也不用笑话谁。
都知道“人比人,气死人”的道理。和这位最多三十出头,便能拥有高阶战兵实力的“大骑士”相比,出自伯爵之家的强森.雷诺,别说和人家比财富、斗爵位之类的所谓身外之物,就连最为自傲的天赋与战力,怕要尽数扔到爪哇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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