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大惊小怪-《识法仙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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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啦哗啦!”

    “噗!”

    拖拽着勐虎尸身来到小溪边的何晨,将脸上的虎血洗干净后,看向了自己的衣服。

    原本洗得干净的衣袍,如今全都是鲜血,甚至此时此刻,衣摆上都还在往下滴血。

    ......

    此前,何晨飞刀入虎脑,勐虎当即毙命之后,骤然死透的勐虎,整个身体立刻软倒,整个压在了何晨的身上。

    该说不说,要不是何晨反应及时,迅速一躲,躲过了卡在勐虎脖颈之中的长刀,搞不好无伤杀了勐虎的他,就要被勐虎的尸体砸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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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就算身上没受伤,从血泊中爬出来的何晨,也已经浑身沾满了虎血,乃至头发与面目都被湖了个全乎。

    他这身被虎血毁了的衣裳,还是此前出银子让临峦县那个店小二给他买的呢,现在这样子,显然是洗不干净了:

    “不吃野猪肉了,又是袭击我,又是毁我衣裳,今天就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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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味道还是差了点。”

    吃了六斤虎肉的何晨终于停下,擦了满是油渍与黑灰的嘴巴,满足地呼气感叹。

    当讲不讲,老虎虽然难打,但是它的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肉质粗糙不说,放完血,下了重料,也还是有股子酸味儿。

    这个味道,别说与鹿肉比,就算是和野猪比起来,似乎都差了一些,至少,不合何晨的口味。

    当然,凡是烤制出来的虎肉,何晨仍然全都吃了,没有浪费一点就是。

    毕竟肉多是肉多,吃不了是吃不了,但是烤好了不吃,那就是完完全全的糟蹋食物了。

    不过,这头勐虎是真的大,只怕得有将近八百斤。

    何晨所吃的那六斤肉,仅仅只是削了它身上一小层而已,被他专门剔下来的肉看着几乎没少。

    “噼里啪啦!”

    骨头相撞的声响中,何晨将剃得干净的虎骨连同虎皮一同带上,光不留丢地朝着山坡走去。

    虎皮不用说,价值非凡,而虎骨也是能够入药的贵重之物,何晨肯定要将之带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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