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乌泱乌泱的丧尸犹如潮水一般,疯狂的涌向了奢侈品店! 见到此幕,观众已经懵了! 这下史蒂芬·方该怎么办!? 退回那间小小的保险室里等死吗? dv录像,代入环境,恐怖的氛围感让人毛骨悚然! 史蒂芬·方的惯用伎俩! 不得不说,异常好用! “啪!” 第一只进入奢侈品店的丧尸一脚踩到了玻璃珠上,摔了个屁墩儿! 它身后的丧尸根本不去理睬前面是否有个倒霉蛋儿摔倒了,迈腿踩着这个丧尸的身子继续向前走着,寻找着房间里的幸存者! 里屋的方宇没搞懂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他脑门滴落热汗,操纵起了外面的遥控车! “地理滴答滴里叨叨地搭理地道~” 遥控车发出了奇怪的音乐声,站在屋外想往里闯的丧尸们回过头来,寻找发出声音的来源! 声音,对丧尸有着第一吸引力! 一秒! 两秒! 丧尸终于反应了过来,疯狂的冲向了发出声音的遥控车! 引开了吗? 观众们捏着一把汗,都在为方宇的处境担忧。 在这样的大城市,还是闹市区,如此数量的丧尸成群结队,一旦引起了骚动,那么将会是如同雪崩一般,引出更多的丧尸! 天呐!史蒂芬·方应该怎么做? 方宇透过门缝看向外面大厅里站起又摔倒的丧尸,大致一数,有八只。 他将木制椅子抬起,用椅子腿把遥控手柄的前进键卡着,让遥控车无脑冲锋。 还好,这条商业街在末日发生的时候并没有停下多少车辆,遥控汽车一条直线只要别碰到后续跑来的丧尸,可以开出去很远,直到脱离了遥控感应范围。 引开了绝大多数的丧尸后,他将沉甸甸的背包脱下,把四根紫外线灯管固定在了胸前与后背,把最后两袋玻璃珠装到口袋,拿着长剑冲了出去! 哦天!他是要正面突破吗?! 故事一开始就展现出了方宇与众不同的一面。 他是一位冷兵器好手! 在末日,在对声音极其敏感的丧尸的包围下,枪械反而成了一把为自己挖坟的铲子! 丧尸不会越打越少,只会越打越多! 方宇速度够快,动作够灵敏,仅是一个照面,一剑就将最靠近保险室门口的一只丧尸脑子捅了个对穿! 丧尸,依靠脑子控制行走,没了脑子的丧尸,如同切断了电源的电视,不具备任何威胁。 “es!” 电影院里,黑人胖妹双手握拳,腿上的爆米花在她的大动作影响下撒了一地。 观众预想了许多个解决方案,但没想过史蒂芬·方会用这么原始的方式出去迎战! 虽然是最简单的方式,可又是观众最想看的方式! 东方神秘的功夫,对上现代化科技产物的丧尸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血浆!暴力!爆头! 方宇躲闪着两只丧尸的夹击,一个弯腰,刷刷两剑,削断了两只丧尸的左腿右臂!趁着丧尸踉跄,对它们的脑子分别补上了两剑! 丧尸挣扎了两下,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仅是短短十秒,他先后解决三只丧尸,均是以传统武侠动作片中帅气的招式解决,电影院里的观众瞬间被这份激情点燃! 对对对! 要的就是这个味道! 方宇与温子仁掌握了恐怖片最重要的恐怖氛围感,同时方宇又洞察了北美观众喜欢看的电影情节要素。 紧张刺激!血腥暴力! 要的就是对丧尸一对多的暴力屠杀!这也是最符合原著《我是传奇》的设定。 身为传奇,面对丧尸,自然是要单方面的屠杀! 保罗那部超女爱丽丝版本的生化危机,虽然少了生化危机的游戏剧情,但它依然算的上是成功的作品,方宇与温子仁分析过后得出结论。 尊重原著《我是传奇》,沿用保罗《生化危机》的套路,打造一个末日中的孤胆英雄,同时恐怖氛围不能缩减,要不断暗示主人公身体的脆弱,他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 刀尖舔血,远比爱丽丝生化危机给人带来的刺激感要更多!方宇越是步步为营,越是会挑动观众紧张的神经! 奢侈品店内的丧尸见到了方宇,挪动脚步踉跄的冲了过来! 为首的三只丧尸解决后,第四只面对方宇的丧尸头戴棒球帽,身穿棒球衫,脖子上戴着个金链子,一副说唱歌手打扮。 “嘿!是肯德里克·拉马尔!哈哈哈哈!” 有观众认出了这只客串的丧尸是谁,看着昔日风光的说唱歌手如今流着哈喇子,会心一笑。 方宇大步向前!身子后扭,转身长剑向后!剑尖从方宇腋下穿入了这位说唱新秀的眼窝! “酷!” 黑人胖妹挥舞拳头,兴奋极了! 电影进行到这里,让全场观众目不转睛! 末日破败背景下,史蒂芬·方略带一丝诙谐幽默的给未来捡到他dv的朋友,其实也就是“观众”做着末日攻略,当大家以为史蒂芬·方陷入了绝境,才发现史蒂芬·方另有出路,一环套一环,一会儿紧张一会儿放松神经,没有给观众留下丝毫尿点。 威尔史密斯的《我是传奇》方宇看过三遍,包括两版的结局他都有研究过。 他的我是传奇分不低,但中间有一大段很是丢关注力的关于家庭的戏份,唯一可取的点,是他被吊在空中,看着日光越来越少的那段。 方宇反其道而行之,威尔斯密斯追日光,方宇则是等待黎明! 这是一段长达二十四分钟的追击战! 遥控车引开了一部分的丧尸,可街面上游动着的丧尸还是不少。 在如此环境下,想要杀出一条生路.此处可以引用一款游戏广告——求生之路。 手持长剑! 杀杀杀! 杀出个黎明来! 方宇一个蹬墙,两步上到了高高的院墙之上,打开了dv,架到了一旁。 “朋友,记住,最重要的一点.” “切记!末日,别忘了锻炼!” 黎明的光打在了方宇的后背上,巷口围着的丧尸们失望的回头,到手的鸽子就这么飞了,让它们无比失落。 “呼” 方宇松了口气,等待太阳升起,确定阴影处没了丧尸,这才下了院墙,返回奢侈品店拿自己的背包。 一晚上过去,整条街到处都是残肢断臂! 丧尸最可怕的是数量与给人的视觉冲击,只要克服了视觉上的恐怖,把丧尸当做是移动的沙袋,那么任何一个受过特殊训练的人都可以达到方宇目前的状态。 拿好了自己的包,他翻看地图,在地图上拿画笔标注了一处保险室,按着自己的目标向前。 太阳逐渐升高,方宇走在空无一人的破败街道,嘴唇干裂,像是一名去往圣都虔诚的信徒。 只是他这趟旅程的终点并非是拜神,而是拜科技。 种种细节表明,他是一名研究生,主攻生物学,这趟行程的终点,是一间生物研究所。 他需要穿过钢铁丛林,抵达研究所,开始自己的研究。 末日对他而言,最难抵抗的,并不是丧尸的威胁,而是孤独。 他尝试过了所有与全世界交流的手段。 在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空气感染后,地球上减少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 剩下的,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口,也以十分迅速的速度尸变,最终变为丧尸。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