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各自开脱-《人在江湖之无人生还》
第(2/3)页
陆风酸溜溜地说道:“谁倒霉,你,还是他们?”
方玉龙道:“我觉得是我倒霉。当然,话又得说回来,你是对的。陆大人,对他们说来,遇到我确实是够倒霉的。当然,这纯粹是个意外。要知道那时候可是半夜了,他们手上还都有武器,另外也不知道是从哪突然跑来的,在那样的情景况下我只能理解为他们是同伙。”
南宫锦激动地争辩说:“所以你问都没问就直接出手吗!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真是莽撞到极点了,那可是鲜活的两条生命啊。”
方玉龙耸了耸肩膀说:“你这么说可不对,我知道我有一点责任,但是不全是我的,要知道他们半夜拿着武器突然出现,还正好和江湖巨恶夺命判官一起,换谁遇到了都不会把他们当好人吧。”他四下里找他的杯子,一副“大义凌然”的模样,结果在另一张桌上找到了。他又到靠墙的桌上倒了一杯葡萄酒,回过头来说道:“反正不管怎么说,这不是我的错。顶多是个意外而已!”
三
秦钟一直在舔着嘴唇,搓绞着双手。现在轮到他开口道:“那我也来说说上面写的关于我们夫妻的吧。”
元真和尚平静的道:“说吧。”
秦钟清了清嗓子,再一次用舌头润润发干的双唇。“刚刚那画卷上提到了我和夫人,还有林勇一家。说我害死他们一家这全是胡扯的,事情是这样的,大概七年前吧,那时候我和夫人初出江湖,到了一个叫林家镇的地方。由于天降大雨,我们就在镇上一家客栈住下了,在那家客栈正好遇到了这个叫林勇的。本来也就是一面之缘。我们压根也没在意。但是没想到此人却是个胆大妄为之辈。就在当天夜里,他居然用迷药迷晕了我们,然后劫走了我夫人。等我醒来不见了夫人,于是连忙在镇上寻找起来。可是我一连寻了几日都一无所获,直到我回想起这个叫林勇的,我想起他曾看我夫人的眼神,于是我向店家打听起这个人来,后面再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他家,当然了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他要人,而是先偷偷潜入确定了我夫人是否就在他家之后,我才采取行动,我原本打算也趁他不注意就直接救走我夫人,但我还是低估了他。我本以为他无非会使一些迷药之类的下三滥手段罢了,没想到他家里还有机关消息一类的。情急之下我只好抓住他老母亲,以此来逼他交换我夫人,就这样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我们终于达成交换。我换回了夫人之后,原本也不太甘心,打算找机会再去找找林勇的麻烦,借此出出气,但是被我夫人知道后,她劝阻了我,我也就放弃了,事情就是这样的。”
元真和尚若有所思地瞧着这个人,虽然表面说看起来还是十分平静,但是他能看出他那细微的变化和情绪波动,特别是在说到他打算出气被夫人劝阻的时候。他又想起秦钟刚才失手落地的茶壶。这些只是他心里想着,没有说出口:“喔,是这样吗?”
沈鹤开口了——完全是一副常年吃皇粮的派头。他说道:“如此说来整件事里,尊夫人是个受害者,而且还以德报怨的劝阻了你,能遇到这样的夫人也是你的造化了,对了尊夫人有说他被带走的那几天发生了什么吗?”秦钟听他这话脸色一变,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平静,然后开口道:“这种事我本不愿意说的,但是据我夫人说那个林勇并没有对她怎么样,我夫人说的话我自然是相信的,因为我知道我夫人绝不会撒谎,所以说那画卷上写的都是些子虚乌有的”
元真和尚道:“沈鹤,还是说说你自己吧!”
“我有什么?”
“那份起诉书上面也有您的大名。”沈鹤的脸色发紫了。“你的意思是说那个方大人?我不过是受托去调查罢了,方大人确实是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被我查出来后他自己也承认了的,最后不等我们去抓他,他就在家自尽了,就那么简单。”
陆风吃了一惊。他说:“我记起来了。虽然不是我审的,但我记得那起案子。方大人的罪证全是你一手收集的,你是承办那起案子的捕快吗?”
沈鹤说道:“是我。”
“我记得那时候你只是个小捕头,按理说你没权去调查方大人的。”
沈鹤说道:“我身为捕头的职责就是收集罪证,抓捕罪犯,其他的我可不管。”
陆风慢条斯理地说道:“是吗,我可记得那次你由于这案子办得好而得到了嘉奖,我没说错吧!而且主管这件案子的大人,在方大人自尽后就马上成为了新刺史”沈鹤阴阳怪气地答道:“我确实因此升官了。”然后他又恶狠狠地说:“我不过尽我的本分,履行公事罢了。”
元真和尚哈哈大笑——笑得突然,笑得响亮。他笑道:“看来都是些克尽职责、奉公守法的人!当然我自己不算。那么你又是怎么回事呢?神医——关于你的指控?是你用错了药,还是怎么的!”梁飞燕十分厌恶地瞟了他一眼,把身体挪开了些。南宫锦满不在乎似的,悠闲地摇摇头。“对此事,本人茫然不解,一无所知。”他说道:“至于提到的那个名字,我不清楚。叫什么来着,柳红?柳宏?我不记得有叫这个名字的病人,也不记得同他们的死亡有任何关系。这事对我都是个迷。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当然,有可能是我去他家看过病,也可能是有人送到我的医馆,但是送的太晚了,这种情况多得很!但是只要病人一死,他们总说是我的用药有问题,或者说我救治不力。”他叹着气,摇摇头。他心里在想:喝醉了——就是这么回事——喝醉了……喝醉了给她治的!脑子完全不管用了,连手也在发颤。是我杀了她,没错,可怜的冤鬼——那年轻的孕妇。要是我没喝酒的话,她的病根本不在话下。总算吃我们这行饭的都讲义气。当然,在场的人心里是有数的——但是没人声张。那次可把我吓懵了!以后再也不敢了。可是事隔多年——谁又会知道这件事情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