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嬴红叶无奈的摇头。 感觉曹师兄已经彻底瘸了。 不过瘸就瘸了吧。 嬴红叶顺着季长生的预设推演下去,并不认为季长生的做法是错的。 所以: “我们是直接动手杀人,还是先礼后兵?” 嬴红叶看向季长生。 这次没等季长生开口,皇后主动抢先道:“先礼后兵就是浪费时间,陛下称病不出,态度十分明确。通天商会会长是整个盛国都得罪不起的大人物,陛下是绝对不敢忤逆他意思的,还是直接动手吧。” 嬴红叶:“……” 她觉得皇后很有潜力。 确实是一个杀伐果决的主。 季长生也有些欣慰。 看来皇后这个傀儡还是能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的。 尽管如此,季长生依旧恪守着自己骨子里正道弟子的善良修养;“还是先礼后兵吧,我尝试一下和皇帝真心换真心。但凡他能体恤百姓,我还是更想和皇帝合作的。” 曹子铭十分认同:“季师弟心地纯良。” 嬴红叶和皇后默默无言。 感觉“心地纯良”这四个字都变脏了。 而心地纯良的季长生,也在践行自己的人设。 “陛下最近在称病?” 皇后点头:“是,而且点明了不见外人,尤其是主人,陛下在有意躲着您。” 顿了顿,皇后补充道:“妾身打听到的消息是主人您杀了太子和长公主,陛下勃然大怒,生怕真的见到您,会控制不住对您的态度。” 季长生瞥了皇后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也许皇后这句话是在夹带私货,怂恿他赶紧杀了皇帝了事。 但这种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的。 他杀了盛国皇帝一儿一女,这种仇恨已经无解了。 换位思考一下,季长生自问自己肯定会把对方杀之而后快。 所以他和盛国皇帝合作的可能性确实不大。 但他还是要尝试。 毕竟,他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人。 能不杀生,就尽量不杀。 这是一个正道弟子应有的修养! “带我去见他。”季长生道:“我希望和皇帝来一场亲切友好的会谈。” 皇帝躲他归躲他。 季长生主动去见,盛国皇帝也不敢将季长生拒之门外。 皇后小心翼翼的提了一个问题:“主人,您是要光明正大的递拜帖入宫吗?” “对。”季长生点头。 这样做,皇帝才能放心。 皇后提醒道:“可是这样一来,您要是杀了陛下,就无法洗清嫌疑了。” 季长生正色道:“第一,我从来都不想杀皇帝,我希望能和他达成共识。第二,就算让世人知道我杀了他,也没什么关系。魔教妖人,人人得而诛之。仙门那边,自有玄都观去交涉。” 就是要用皇帝的死来震慑文武百官,让下面的人配合他的行动。 偷偷摸摸的让皇帝病死,能震慑谁? 当然了,在皇宫杀皇帝确实可能会有危险。 想到这里,季长生看向曹子铭。 “曹师兄,我们一起入宫,我需要你为我掠阵。” 找一个金丹巅峰的丹青阁弟子当护卫,安全性就有了极高的保障。 曹子铭点头:“季师弟放心,我义不容辞,一定护你周全。” “娘娘,如果我和皇帝不欢而散,发现他果然是魔教妖人,那等我杀了他之后,你能用最短的时间掌控皇宫吗?” 皇后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立即回答季长生,而是很认真的在考虑自己手里的能量。 片刻后,皇后狠狠的点了点头。 “陛下和朝堂诸公都忌惮主人,又不想支持主人,所以把烫手山芋推给了妾身。也因此,妾身现如今手中掌控着不小的权柄。虽然说这些权柄都来自于陛下,但只要陛下不在……这些权柄就全都是真的。” 届时她就能顺理成章的接收皇帝的遗产。 把棋子推上台前,就要承担棋子反噬的代价。 季长生对此十分满意。 “很好,红叶,你在宫外策应。如果发现不对劲,就直接对皇宫开炮,我知道你手中有嬴国最新研发的武器。” 季长生上次从丧尸世界搞到的热武器全用在白适之身上了。 不过没关系,嬴红叶还有。 嬴国曾经可是和天下仙门为敌的。 手里的底牌不在少数。 针对修行者的致命性杀伤武器虽然被销毁了大半,但底蕴仍存。 所以季长生从不小看嬴红叶。 单打独斗,嬴红叶自然不如曹子铭。 但是把后路交给嬴红叶,季长生远比交给曹子铭放心。 嬴红叶也没有推辞。 “放心,出了盛国不好说,在盛国内,长生你出了事,我保证让盛国皇族给你陪葬。” 季长生微笑:“很好,娘娘,前面带路!” “现在就去皇宫?” “兵贵神速。” 在私事方面,季长生向来都是效率极高的。 …… 半个时辰后。 盛国皇宫,养心殿。 季长生看到了躺在病榻上,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盛国皇帝。 同时季长生的脑海中也浮现出皇后提供的盛国皇帝的信息: 在位二十七年,今年已至花甲。 刚刚即位时还算是励精图治,但伴随年龄的增长,已经躺平摆烂,自号“信天老人”,一心一意想要真正拜入通天商会门下,以求长生! 信天,不是信奉天道,而是信奉通天商会的会长。 一个很典型的贪生怕死晚年求长生的平庸君主,但没什么修炼天赋。 想要长生,只有一种办法:用海量的资源往上堆。 盛国最大的一只硕鼠! “季长老,寡人重病在身,不能起床行礼,还希望季长老不要见怪。”皇帝主动开口。 季长生是玄都观外门长老,虽然“信天老人”是盛国皇帝,但是名义上受玄都观庇护。 所以不夸张的说,季长生在盛国就是太上皇。 此前白修然就有这种地位。 只是季长生来到盛国之后要做的事情过于明显,所以盛国皇帝显然不太愿意配合。 他背后的真正支持者是通天商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