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邓丽君(严重违纪)-《诗意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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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许多著名的酒店和剧院开始找她邀她聘她出演。她的出场也由每次五元提出到十元和二十元。她唱过的一些歌曲《何日君再来》和《四季歌》也开始在台湾流行。各家电台和电视台也纷纷地请她去主持节目和制作节目。有时忙得她一天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
可是,就在她为自己的成功欣喜不已之时,她却遇到了她一生中最痛苦最无奈的事情。
那天早上她刚来到学校,准备上第一节课,可是,项老师把她从教室里叫了出来,皱着眉头对她,“邓丽筠同学,因为你请假时间过了学校的规定,学校教务处让我通知你,要你把家长请来。”
邓丽筠有些担心地问,“学校会怎样处理?”
项老师沉思了一会,说,“可能要勒令你退学。”
邓丽君说,“我不退学。我现在还小,还只是初二学生,要是不上学,那让我干嘛?”因为对学生来说,被勒令退学是件非常丢人的事,就跟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被劳教部门管制了一样。而且,一个才十三四岁的女孩子,不上学,整天闲呆在家里干嘛?
项老师摇了摇头,说,“没办法,这是学校的决定。我都给你说过多少次,让你注意,不要随便请假,可是,你还是不注意,还是不停地请假。”
邓丽君只得把爸爸叫到了学校。爸爸和邓丽君被项老师带到了教务处。一位姓孙的女主任见邓丽君和爸爸来了,就毫不客气地对邓枢说,“你是邓丽筠的爸爸?”
邓枢站在女主任的对面,说,“是的。”
女主任说,“邓丽筠请假时间过了学校的规定,学校为了严格纪律,决定劝其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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