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被戏耍的混混-《我在天庭地府插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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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往人多的地方跑,他们一群人肯定追不上自己的,如果能够逃得了,那肯定是皆大欢喜,如果那群混混穷追不舍,那只能找一个人少的地方,用传送到天庭或者地府避难了。

    烟蒂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红色的还燃烧着的烟头落在了最前方那个混混的脑袋上。

    “草泥马!”

    那个混混有些一头他自以为傲的白色头发,这个烟蒂一落到他的脑袋上,瞬间变将一小块头发烧掉,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混混一脸狰狞之色,一挥刀,率先向着林浩追去,还在后面大骂着:

    “小子!有种你别跑!劳资不砍死你!”

    对于某些人来说,头可断,发型不可乱,这个白发混混就是这种人。林浩把他的一撮毛给烧掉了,别提心中有多窝火了。

    然后,便一场追逐战了。

    林浩撞开人群,脚步不停,目光四处扫视,他要寻找人少的地方,进行有史以来第一次传送。

    孙梦玲开动玛莎拉蒂,人群立马让出一条道,她看了一眼那个越来越远的单薄的身影,眼眸中闪过一丝敬佩,不过随即又冷哼了一声。

    就在刚才,她突然觉得,这个男生可能是他见过的最勇敢,最不怕死的人了,这就是所谓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尊严吗?面子吗?还是他真的傻?

    尊严比命重要吗?面子值多少钱?

    摇了摇头,一把踩过油门,红色的玛莎拉蒂如同跳动的火焰,远离了校门,向着第一医院的方向驶去。

    而此时,林浩还在大街上不断躲避着,身后的那些混混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甩也甩不掉。

    而此时正值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没有密集的人群,如果这样跑下去,总会被他们追到。

    林浩现在毕竟只是一个高中生身体,而且是每天窝在网吧里的人,体质比不得那些经常打架斗殴的混混,全速奔跑了不久,便觉得体力不支。

    “尼玛,还跟着,草,这是誓不罢休的节奏啊!”

    林浩转过脑袋,看了一眼那些疯狗般的混混,大骂了一句。

    视线中陡然出现了一个巷口,林浩也不管是不是死胡同,打了个急转弯,闪身进入了其中。

    巷子内非常阴暗,水滴从高处滴下,不时地落在林浩的脑袋上,脚下的碎石发出嘎吱的声音,一股腐臭气扑面而来。

    没有赌错,巷子对面,就是一个垃圾场,那里基本上没有什么人,而且又时间给自己施展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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