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 就如蓝色魔女说的那样,喜欢徜徉于酒馆之中的,要么是借酒消愁的路人,要么是嗜酒如命的冒险家,这两种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闲,而闲人,也有个共通的特点,那就是爱没事儿找事儿。 是的,就是没事儿找事儿。 我以为带上漂亮的蓝色魔女可以很轻松的打探到不少情报,却不料情报没套到,却引来几匹狼——色狼。 就在蓝色魔女和我出门溜达的时候,恰好又遭遇了那伙色狼。 所以说冤家路窄呢。 他们想占蓝色魔女便宜,我很愤怒,于是狠狠揍了他们一顿,然后我们就彼此结仇了。 如今又看到我和蓝色魔女出门儿,他们自然是一边继续蓝色魔女的美貌,一边想狠狠揍我一顿,找回场子。 在这两种想法的加持下,这伙色狼完全没有顾及敌我两方的实力差,将我们团团围住,并直接向我挥拳。 说起来,这伙人年纪并不大,也就十几岁,二十一二的样子,打起架来倒是有模有样的。 若是普通的街头械斗的话,他们还真有可能一波将对手团灭。 只是他们难道都没看到我背上的那把刀吗? 难道他们并不知道,冒险家与普通人之间的差别吗? 又或者说,这群人都如初生牛犊那般勇敢且愚昧无知,根本不知道猛虎的凶悍? 既然你敢对我挥拳,我也就不惯着你们了。 想到此处,我冷笑一声,不闪不避,硬生生吃了这一拳。 面前的青年瞄准的是我的鼻梁,这是一处很脆弱的点,一旦命中,轻者眼冒金星,重者鼻梁骨裂,鲜血狂流。 当然,我指的是普通人。 至于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