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既可以横扫千军,也能千树万树梨花开,枪法展开如狂风暴雨,又能变为和风细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纯以枪法造诣而言,王兆兴甚至在王万武之上,只不过性格沉稳,再加上朝廷公务,名气比王万武差了些。 这是他接掌大王镖局以来,接的最重要的一趟镖,而且是老主顾的镖。 不仅有珠宝,还关乎一件大事。 这件事做好了,大王镖局可以在荆襄开分舵,还有各州各府的通行证。 这件事做不好,不仅与阎铁珊的生意就此断绝,朝廷方面也不好交代。 沉稳如王兆兴,也不免有些紧张。 诸葛太平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他身上厚厚的脂肪,就是最完美的伪装。 再怎么擅长察言观色的人,看到肥的流油的胖脸,也会生出肥腻感,如果看得久了,会觉得连吃三碗炖肥肉。 腻也能把人给腻死。 “王总镖头,不必担心,合咱们两家之力,哪有毛贼敢过来撩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前方是一座小山岗,是非常完美的伏击地点,远远地甚至能看到人影。 那是一座小小的茶寮。 用纤细坚韧的毛竹搭建而成,远看似乎不是很大,近看覆盖半座山坡。 茶寮的摆设也都是竹木制作。 竹木桌子,竹木椅子,竹叶果盘,竹节杯垫,竹筒茶碗,竹筒粽子…… 这里的一切都与竹子有关,虽然做的不是很精致,但却浑然天成,与山坡融合为一体,充满了别样的雅致。 这家茶寮是一对夫妻开的。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有些发福,老板娘不是什么美人,但却非常能干。 茶棚里有两桌客人。 靠近外门的小桌,坐着一个穿着件灰布大褂的老头子,随身的行李是个黄布包袱,用一把铁骨伞挑着。 老人此刻正在喝酒,用一碟咸水煮蚕豆和一碟油炸花生来下酒。 一口小半杯。 他喝得并不多,也不快,但却在一直不停的喝,好似永远也不会醉。 最大的桌子有四个人。 一个丈夫; 一个妻子; 一个奶妈; 一个婴儿。 婴儿还在襁褓中,由奶妈抱着。 丈夫三十多岁年纪,又黑又土,看样子像是个略有家财的小土豪,娶了标致的媳妇,生了个可爱的小孩子。 这样的生活是让人羡慕的。 尤其是混江湖的人,尤其是混迹江湖二三十年的人,对此最是羡慕。 王兆兴一点也不羡慕。 因为他那双鹰眼已经看出,这里的人都是杀手,这么多杀手聚在一起,堵住他们的前路,目的是什么呢? 当然是为了珠宝。 杀手从来只为钱出手。 杀手的目标从来只有钱财。 所以,他们出手了。 最先出手的是老板娘,一把轻薄的柳叶刀,削向诸葛太平的耳朵。 一刀不中,又是一刀,转瞬间砍出六十四刀,恍若柳絮飘飞,用的赫然是名传江湖的——柳叶销魂刀! 折柳送别,相思柳叶,黯然销魂。 刀光闪。 柳叶落。 人断魂。 诸葛太平身材臃肿,出手速度却分毫不慢,他名传江湖的武功,不是沉稳厚重的掌力,而是精致小巧的功夫。 肥厚如熊掌的大胖手,能精准至极的点住刀光,无论老板娘出手如何迅捷凌厉,都不能划破半根汗毛。 老板双手连续挥舞,扔出二三十双毛竹筷子,这些筷子一头被削的尖尖的,锋锐处堪比万箭齐发。 王兆兴双手握紧长枪,一招千军辟易猛冲而至,竹筷尽数被呼啸的劲风击落,长枪中宫直入,直捣黄龙。 “噗嗤!” 长枪洞穿老板的胸口。 王兆兴拔出带血的长枪,很是认真的说道:“你们既然已经来了,何必要装模作样?各位一起动手吧!” “王万武死了,大王镖局还剩下几分名声?连阎铁珊都不信任你!” “那就让各位看看,王某人手中这杆枪,能不能守住镖局的名声!”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