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食骨部落,蛋之闪光-《大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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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嘹亮的歌声响彻云霄,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色,整个队伍都唱了起来。行走多年的古道不担心有什么厉害的妖兽,这歌声反而能够起到打草惊蛇,震慑野兽的作用。

    雾州虽然被称之为蛮荒之地。但是生长在荒野中的氏族百姓,却以能歌善舞著称,没有礼教的教化,也就没有礼教的束缚,更接近于先民围绕篝火起舞的率性自然,无论男女老幼,皆能唱上几首歌谣。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便是他们的文明与传承。

    但这欢快的气氛,在第四天黄昏戛然而止,他们刚刚跨越一条山涧。周围林木越发的浓密,生长了不知几千年的参天巨木,无言的倾听着他们的歌声。

    金耳环忽然感觉不对,林子里静的有些渗人。身下温顺的驮兽不安的摆动头颅,他挥手想让歌声停止,仔细听一听动静。

    嗖!

    一颗石子贯穿声音最为嘹亮的小伙的喉咙,率先让歌声停止下来。

    “是强敌!”金耳环立刻做出判断,凭他的武功,在有所警惕的轻快下。竟没看清那一颗石子是从那棵树后射过来的,唰的一声拔出腰刀,扯着嗓子道:“金子来喽!”

    这是金子坞出来的商队,表明身份的一种方式,方圆数百里没有人不知道的。但嘹亮的声音,却仿佛失去了原本的穿透性,一股沉闷的杀气随着夜雾蔓延,一步步的逼近商队,驮兽纷纷发出恐惧的嘶鸣,对方要么不知道,要么不在乎。

    “我们是金子坞的人,是哪一洞哪一寨的朋友,出来搭个腔,要钱要货,可以打个商量!”

    幽暗林间亮起一双双幽碧的眼睛,沙沙树叶响动,走出一个个人影,金耳环的脸色顿时变了,脱口道:“食骨部落!”

    那些人影只有五分像人,还有五分像兽,他们身形健硕毛发旺盛,双臂颀长下垂,十指都是锋利的爪子,一双獠牙暴露在唇外,即便弓着背也比一般人更高,最为健壮的怪物,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鼻子,用嘶哑难听的嗓音道:“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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