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原罪-《重生之激荡大时代》


    第(3/3)页

    这是事实,没什么好辩驳的。

    “所以啊,兄弟我想金盆洗手,规规矩矩地做生意。万福一拿到电器店的营业执照后,我就让他去税务局补缴了5万多块钱税款,不管有没有用,至少有税务局的背书,之前的那些生意名义上是合法的”。

    沈元吃了一惊,腾地站起来,指着林维桢的鼻子道:“我艹,5万块钱!你他娘的傻啊!”

    林维桢一把将他的手打开,道:“水开了,去把你的好茶拿过来,今儿算是跟你沾光了”。

    泡上茶,沈元嘴里还不停地叨叨着5万块钱,一脸肉疼的模样。

    林维桢道:“这些钱从我这里出,你和万福就算了”。

    沈元苦笑道:“我就是想不明白,你用得着这样吗?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林维桢冷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雁过留痕,只要做了,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我可不想几十年后被人翻出黑历史,说我的发家之路带着原罪”。

    “原罪?”,沈元念叨着两遍,轻轻地摇摇头道:“你言重了吧”。

    “这两年大家可能认为这么做无可厚非,但将来可不一定喽”。

    类似的例子还少吗?90年代在中国商界叱咤风云的那些人物,哪一个屁股底下是干净的?

    二十世纪人们对民营企业家原罪清算的讨论更是屡见不鲜,基本上每个所谓成功的民营企业家都会被扒光了衣服,在显微镜底下原形毕露,比如黄首富、王万科、万桶六君子,阿里等等。

    虽然民营企业家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最终国家也给了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但却依旧阻挡不了悠悠之口。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林维桢自认为没有这么厚的脸皮,在被翻出黑历史后,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站在领奖台上,俨然人生导师一般夸夸其谈。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