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论去哪,我陪你-《贪狼都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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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思傲舔了舔嘴唇,扶着高岚的脑袋亲吻了一下,沉了口气,说道:“我是一个。。。孤儿。”他想了半天才说出了孤儿这两个字,他有些自嘲的笑了:“我从小被关进了一个叫黑狱的地方,在哪里,没有人性,没有尊严,只有生存!”

    他低头看了一眼正一脸好奇看着自己的高岚,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我五岁的哪年,苍叔让我跟两个孩子厮杀,赢得就可以得到食物,输的,就是死!”

    “那你赢了么?”高岚看着霍思傲,眼神有些迫切。

    “呵呵!”霍思傲无奈的摊了摊手,说道:“如果没赢,我早就死了!”

    将她一缕秀发攥在掌中把玩,嘴上悠悠的说道:“我说过,我不会在你面前撒谎,哪里的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之所以能长这么大,可以说,都是别人用鲜血与生命为代价把我养大的!”

    此言一出,高岚的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惊呼:“那你杀过多少人?”

    “呵呵!”霍思傲有些自嘲的笑了,清了清喉咙,说道:“我已经不记得了,可能是一千,也可能是两千!”

    “啊?”高岚的心房猛地一缩,一千?还可能是两千?那不是别的,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啊,她现在有些不懂霍思傲倒地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那杀人在他面前岂不是跟剪指甲一样容易。

    “呃。。。”高岚看着霍思傲的眼神,多出了一丝骇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看着她的表情,霍思傲已经猜出了她的想法,继续说道:“后来,我到了D市,成为了一个组织的杀手,你上次说的金二就是我杀得!”

    他有些头痛的捂住了脑袋,说道:“我已经不记得我到底杀过多少人了,我也不记得他们的长相名字!”

    他虽然喜欢杀戮,在别人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杀人魔王,但他性格同样单纯,他不喜欢说话,但他喜欢听别人说话,他认为听见别人说话,才证明自己活着。

    他常常喜欢问夏苍一个问题“你说,明天我会活着么!”

    这也是再问他自己,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也不知道死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在黑狱里面黑暗的日子已经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走到社会上,他才知道社会的庞大,在这个庞大的社会里,他的内心都在颤抖,他害怕,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他觉得恐怕自己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有谁会记得他曾经存在过。

    他是人,他是一个叛逆的少年,绝世的愣种,他只做他喜欢的事情,他认为对的事情,为了自己的女人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让自己去死,为了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与天下为敌。

    有些人可能觉得他做事情不计后果,就像这次,他被国家定为通缉犯,但他不后悔,他是帮朋友报了仇,有些人恐怕觉得他很傻缺,但他就是这样,他就是一个做事情不计后果的愣种,就是一个叛逆的少年。

    听着霍思傲将自己的经历讲完,高岚的眼圈也红了,搂着他腰身的双手不禁搂得更紧了,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没事,现在已经有我了,我陪你,我会一直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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