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城门-《明末小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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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门口当值的有四个守卫,还有一个班头,这个班头叫张有财,今年四十多岁,看起来高高瘦瘦的,在这城门口已经干了二十多年,很有些地位。
当张有财他们一眼看到了木板车上的大虫和野猪,不由得眼前一亮,昨天就听说有个乡下土棍打了大虫,还是两只,开始以为是说笑,现在看来真是了。
张有财他们几个连忙围了上去,仔仔细细的查看着这两只大虫,还有那只野猪,不时还出赞叹之声。
“真是好大虫啊,少说一只也有四百斤。”
“就是,头,你看这皮毛,摸上去真是舒服啊,比摸女人还舒服,怪不得有钱人都喜欢穿,真是好东西啊!”
“那当然,你以为那些有钱人都是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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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毛看着他们,感受到他们语气中的贪婪,目光中的贪婪,狗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半响过后,只见张有财站直了身体,然后咳嗽了一声,故做威严地说道:“这大虫是你们打的?”
狗毛恭敬有礼的作了一礼,然后说道:“回差爷的话,是我们打的。”
“你们要带去县城干什么?”张有财不由得加重了语气。
狗毛不卑不亢,谦虚有礼的回道:“回差爷的话,我们是想进城找个买家,也好卖些银钱,还请这位差爷行个方便,等卖了大虫,一定带来两壶好酒,孝敬差爷。”
张有财不由得高看狗毛一眼,这泥腿子三言两语还糊不住他,看来不拿出点真格的来,今天还就得空着手回去了。
于是张有财目露凶光,恶狠狠的盯着狗毛,然后威严地说道:“大虫乃是特殊物品,按我大明律法,应该交由我们官府检验,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卖,你们将大虫留在这里,回家等消息去吧!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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