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天才与白痴-《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我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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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老头子,带着族内的高手,纷纷来到了七星峰。

    来到半山腰,就看到了那两辆越野车还停在这里。

    孙富贵脸色凝重:“是这里吗?”

    司马干点点头:“是,他们就是在这里,杀的我们家少爷

    司马家主走了两步,扑通跪下:“儿子……爸爸来给你报仇了!呜呜呜……”

    龙四海也走到一棵大树跟前,摸着树干,闭上眼睛:“杀子之仇,不共戴天!陆程文!你的死期到了!”

    此时龙傲所有一指:“那边有人!”

    众人一起过去,看到大树下面有一把折叠椅。

    一个小女孩儿,可怜巴巴地坐在椅子上,看到来人,十分惊恐。

    众人一看,小女孩子的头顶的树干上还钉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陆程文的妹妹。

    孙富贵都懵了。

    这么明显吗?

    这是怕我不认识啊!

    孙富贵道:“小丫头,你是陆程文的妹妹?”

    姜小猴看着孙富贵:“老爷爷,你认识我哥哥吗?我哥哥进山好多天了,一直没出来,我很想他,你能带我去看他吗?”

    孙富贵笑了:“当然,我是你哥哥的好朋友,跟我们走吧

    ……

    三个男孩子依旧在打坐运功。

    浑天罡教了他们每人一套功法,并在他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打入了一股真气。

    龙傲天天赋最强!

    炼化速度之快,让浑天罡都惊叹不已。

    在龙傲天之前,他是不相信什么天才的,自己当年就是天才,就是人人仰望、人人羡慕的俊杰中的俊杰,翘楚中的翘楚。

    但是见到了龙傲天的天赋、悟性,他才不得不服气。

    人比人、气死人。

    龙傲天这种天赋,放在自己那个时代,怕是成就可能会高于自己也说不定。

    当然,人生在世,决定其成就的,绝对不仅仅是天赋这一个按钮。

    人生是复杂的,多变的。

    能影响人生的因素更多多如牛毛。

    比如,一个人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家庭一般,智商一般……毕业以后没有人罩着,只能去骑电瓶车送外卖。

    但是一场车祸,可能就让他直接成千亿集团的总裁了。

    有天赋固然是好事,但是还看这个人如何成长,如何奋斗,如何学习,如何面对人生、面对世界、面对自我,如何选择……

    但是,仅就天赋这一个单元比拼的话,不说赵日天和陆程文,哪怕是浑天罡见过这么多天赋异禀的天才,也没有一个敢说比龙傲天更有天赋的。

    此时的龙傲天已经炼化了大部分的真气,已经逐渐进入境界。

    突破到天四门高级,只差那一个机缘了。

    赵日天也不错。

    赵日天的天赋本就是人上人的级别。

    当然,不能和龙傲天比,几乎任何人都不能和龙傲天比。

    赵日天论天赋基本也是站在金字塔尖上的那一小批人。

    但是,他还有个优点,他脑子简单。

    很奇怪,越是往上走,脑子简单反而是个优点了。

    他越是简单,就越是专注,就越是能达到那些所谓的聪明人达不到的境界和状态。

    他越是没事情可以想,反而在修炼的过程中越是不受干扰,越是容易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论天赋,他比龙傲天差一些,但是论脑子,他可以说绝对是个笨蛋。

    所以,他的炼化速度也很快。

    唯独陆程文。

    笨啊。

    陆程文和龙傲天、赵日天刚好相反。

    他是天赋一般般,完全就是一般人的天赋。

    但是脑子偏偏很活跃,乱七八糟的想法一直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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