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歌谣-《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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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
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全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小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说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
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
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本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
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
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全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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