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分胜负-《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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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尔不清楚,狄克龙自己再清楚不过,但是他无法抵挡斯塔巴克的垃圾话。

    因为真正让他愤怒的并不是那些辱骂词语,从小听到大,他早就习惯了。

    真正让他愤怒,乃至惊慌失措的是,他内心竟然出现了动摇,有些认同斯塔巴克说词。

    他只是沉默寡言,又不是傻子,一些事情他虽然不说,但是全记在心中。

    他若是失去了现在武力,成为一个废人,比尔会怎么对待自己?

    仅仅在心中起了一个开头,狄克龙就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比尔冷血的那一面,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根本不用斯塔巴克向他描述,因为很多时候,就像斯塔巴克所说的那样,他是充当刽子手的角色。

    以前没动过这样的念想,一切过的心安理得。

    但是当这个想法出现后,就如用阴影,在心中挥之不去,不停翻滚。

    大骑士展开徒步冲锋,都能媲美战马,更别说冠军骑士,用一阵旋风形容绝不夸张。

    普通人的双眼都快要跟不上他双腿摆动速度,脚下就跟装着弹簧一样,虽然不至于每一步都能踩出土坑,带起道道灰尘是必然的。

    说起来漫长,实际上那些观众的欢呼还没有完全落,两位冠军骑士已经交手十几个会和。

    两人的距离拉近了,又拉远,然后又拉近,短短十几秒,围着角斗场足足转了两圈。

    同为冠军骑士,两人身体素质还是存在差异的,这与体型,个体基因素质有着直接关系。

    从体型而言,人高马大的斯塔巴克在力量和体格方面更胜一筹,这是由发达肌肉群决定的,到了他们这种层次,自身潜力能挖掘的基本都压榨出来,很少出现普通人那种,膘肥体壮的被一个不起眼的小个子在力量领域压倒的逆转情况。

    身形略显瘦小的狄克龙在速度上更具优势,空气阻力小不说,两人身上截然不同的铠甲种类,也标明了他们所走的路线,他的血色铠甲便是牺牲了一部分重量和防护,换取更快的速度。

    狄克龙的速度比斯塔巴克略要快上一线。

    不过角斗场不是田径赛场,比的不单纯是速度。

    狄克龙哪怕拥有神乎其神的箭术,一旦开弓射箭,速度变会不由自主的慢下来,角斗场的大小有限,一旦斯塔巴克预判准确,将会直接堵住他的去路。

    十几秒中,狄克龙一共被斯塔巴克近身三米以内三次,每一次斯塔巴克都只来得及出一剑,每一次都是险象连生。

    若是将大骑士的剑术形容为惊艳。

    那么冠军骑士的剑术就是神乎其神。

    若是大骑士的剑术称之为艺术。

    冠军骑士的剑术就可以称之为艺术中的瑰宝,精品中的精品。

    若是真要形容冠军骑士剑术什么样,还是那三个字——快、准、狠。

    当这三个字同时达到一种极致,可怕程度远远超出常人想象。

    两人完全没有固定套路,全是临场反应。

    观众席上的惊呼从头到尾,就没有停过,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一个个大为感叹,就凭这十几秒,这一个银币的票钱花的值。

    再多的箭支,总有耗光的时候。

    狄克龙射空三壶箭,仅用了不到两分钟,给斯塔巴克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就连消耗体力的目的也很难说达到,毕竟整个过程他也处于高速移动中。

    狄克龙扔掉了长弓,抽出了双刀。

    每一名角斗士都是多面手,十八样兵器样样精通不敢说,但是每一样兵器都熟悉,这是必然的。

    角斗中有一种角斗叫生死局,在这种角斗中,角斗士是不佩戴任何武器和护甲上场的,场中零散的丢着一些武器,能够抢到哪种武器,纯看运气,很多时候有武器用,就是一件无比幸运的事情,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作为奴隶角斗士出身的狄克龙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弓箭只是他擅长的远程攻击手段,近战并不一定差多少。

    斯塔巴克并没有趁势进攻,而是远远站着,冷嘲热讽从来没有断过。

    “我早就告诉你过你了,你的箭术顶多就是对付对付那些不入流的家伙,遇上真正好手是没有用的,比如像我这样,刀剑才是分出胜负的最快方式!”

    “我知道你心中还抱着最后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如今天我们做一个试验,让你看看他们真正的嘴脸。”

    “我对你所说的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狄克龙一脸冷硬。

    能被人轻易用言语就击溃,狄克龙就没有资格走到今天,早就成为尸坑中的一部分。

    三壶箭射空,虽然没有对斯塔巴克造成任何的伤害,但是心中的狂怒宣泄出去了一部分,理智重新回归了一部分。

    这次打定主意,不管斯塔巴克说什么,都采取不听不信原则,按照原本计划好的,得到这一届的角斗冠军,其余事情等到比赛结束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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