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军阵之威-《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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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们这份勇武,永夜集团军给予了最热烈的赞许。
“长弓手准备,放!”
“放!”
“再放!”
“再放!”
“再放!”
短短百十米对冲过程中,那两个附属工兵兵团的长弓手,已经完成了四次开弓动作。
密密麻麻的破甲箭,如泼盆大雨一样砸了下来。
这一次山地肯塔纳野蛮人手中可没有了虽然简陋,但是防御力有点变态的原木盾牌。
别说盾牌,很多人连趁手的武器都没有,随手扯了一块冰块,就算是武器了。
面对箭雨,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低下头,抬起粗壮的胳膊,护住头胸要害,然后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一时间,全是利箭入肉的噗噗声。
但是眼前的情形,让永夜集团军在场的全体官兵,直撮牙花子,不停的倒吸冷气。
安迪斯长弓自从出现之日起,便以超远射程和强悍的穿甲能力而著称。
无论是当初的巴士底波顿的狩奴军,还是曼育军领的王牌铁骑金驼重骑,都在这上面吃过亏。
除了面对密封式板甲的时候,杀伤力略微有点孱弱外,甭管是皮甲,还指扎甲、仰或是鳞甲,若是被自天而降的破甲重箭砸中,结果通常不怎么美好。
而被数十支破甲重箭砸中,能够存活下来的几率,当真是小的可怜。
现在对面那些山地肯塔纳野蛮人打破了这种认知。
山地肯塔纳野蛮人身上的装备与铁甲绝对无缘的,能在自己皮甲上镶嵌一块铁片子的,那估计都是他们族中勇士,作为勇武象征的意义,远远多过防御意义。
清一色厚实皮甲。
好一点的,是用科雷兽的兽皮制作而成。
这种肯塔纳冰原特有的异兽,在极端的环境下,皮毛早就进化的异常厚实,经过鞣制之后,坚韧性远超普通兽皮,防穿刺能力十分强悍。
次一点的,则是用安迪斯人本土野兽兽皮制作而成的,防御能力一般情况。
有一点与当初没有整编的碎颅军团一个德行,油腻腻的已经看不出原本质地和颜色,浓郁味道,迎风飘三里,或多或少的为他们多提供一分防御力。
剩下的就完全靠自己的肉体硬抗了,紧绷的皮肤和肌肉,并不比最厚实的老牛皮差多少,加上整体又比普通人粗壮,破甲重箭只能够钉入其中,却很难造成贯穿性伤害。
只要不是倒霉的被直接命中大动脉,很多身上箭支多的如同刺猬,依旧活蹦乱跳,整个人都被鲜血浸成了血红色,每一步都带着血印子,宛如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魔,极具视觉冲击力。
不过有一些冲着冲着,就倒在地上,永远也爬不起来了。
他们就算是再强壮,也是人,身体中流动的血液是有限的,浑身插满箭支的情况下,依旧作死的高速冲锋,让血液流动更快,最终结果就是让自己活生生流血流死。
死也要死在冲锋路上,这或许是这些头脑简单野蛮人最崇高的死法。
但是这种崇高死法的背后,依旧有着掩盖不住的浓郁悲凉。
装备太悬殊,只能够用血肉和生命去弥补。
要是换作一支意志不坚定的军队,很有可能还没等到交手,就已经被吓的溃散了。
当然这并不包括永夜集团军的这两个兵团。
他们或许还年轻,或许欠缺经验,或许还没有经过太多血与火的磨炼,但是他们并不欠缺勇气,尤其是守护家园的时候。
现在就用这些野蛮人的鲜血,奠基他们永夜集团军未来威名。
敌人越强悍,越能证明自己的强大,他们永夜集团军不愿意打硬碰硬的仗,不代表他们惧怕硬碰硬,不能硬碰硬。
年轻永夜士兵不仅没有出现恐惧、畏惧等情绪,双目中的战火更加浓郁,握着武器的手更加坚定,脚步更加有力,步伐毫不絮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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