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叫阿希,一个出生在逍遥城普通矿工家的孩子,父亲因为一次矿难死了,矿场赔偿了大约500元联邦币。 妈妈带着钱改嫁给了另一个矿工,而我则被送到了贪狼营当一名洗碗工,那年我10岁…… 在厨房帮厨了5年后,厨师长嫌弃我吃得太多,把我开除,只能跟着贪狼营的马前卒们开始了冲锋陷阵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命有多重要,随随便便的来到这个世界,随随便便的被抛弃,随随便便的死…… 直到鑫臭虫找到了我,他拉我进入了岚夜黑鳞团里,成为了他手下的一名重装甲卫兵,那一身铁疙瘩比我的命还贵重,穿在里面,感觉就像全世界都在保护我一样。 我也问过鑫队长,为什么选择我呢?明明我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凶狠的,枪法不是最好的,也不够聪明,鑫队长说,“因为你打菜的时候手从来不抖,这种人,才配当兄弟。” 是的,我从来不会为难战士们,大家用命和血换来的一顿饱饭,不该被克扣。 所以此刻,我身着黑鳞铠,外套重装甲,全副武装到了牙齿,身负钢缆,从城墙头上垂直下落50米,和地面平行的站立在了城墙外壁之上,眼前面对的是汹涌的怪物兵团。 怪物兵团发动起了冲锋,但我无所畏惧,因为我的队长,我的队友就在身旁,扛着和我一样的装备,厮杀着和我一样的敌人。 “停火!”城楼之上,张岚抬手示意,所有开火的城防炮都停了下来。 那些在怪物兵团前来回飞舞的蝴蝶人也逃过了一劫,城墙之上,所有的岗位都堆满了战士,子弹上膛,刺刀磨锋,战意昂然。 已经连续攻击了15分钟的城防炮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发红的炮口冒起了青烟。 也是在这时候,从怪物兵团内,一只雄鹰人展翅飞了过来。 所有城墙上的战士,最少过万把枪瞄准着那家伙,而他也不是来进攻的,雄鹰人停在张岚的面前,将一只耳机式电话放在了张岚的手中。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