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狭路相逢-《一碗茶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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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乐忙拉着他说:“不如我们再冲去撞一次山壁?这回我执念更强烈,就想回家,好避开这个不是我哥完蛋就是她那个承芳完蛋的战场……”黑眼圈之人说道:“我支持这位治部大人率领东海军干翻你哥哥,然后再顺便去你家掏你鸟窝,并乘胜进京,上洛匡扶天下!”
有乐哽咽道:“你当然支持了。因为你一直是站队东海和甲州的。后来甲州压制东海,你又怎么说?”黑眼圈之人哼道:“我只愿追随左京大夫,矢志不能移。况且甲州和东海不管谁干谁,只要能干去你家掏你鸟窝,怎样都行!信不信等下我若看到你哥,我就抽他!”说着,顺手拾了块石头,作势要劈为两半,却又犹豫一下,没把手硬磕上去。
正说得嘴上热闹,忽听旁边有人接茬儿问了一句:“要抽谁呀?”黑眼圈之人冷哼道:“还能有谁?抽他哥!”旁边那人也过来一起蹲,低声问道:“谁哥啊?”黑眼圈之人指着有乐脑瓜,冷哼道:“就是这浮夸之徒,他哥。”那人蹲在旁边,没瞅清有乐的样子,眼只顾盯着前方,问道:“他哥是谁呀?”
有乐哽咽道:“就是那谁谁谁谁!”一边回答,一边转脸去瞧,只瞅一眼,立刻张开嘴巴合不拢,连忙以手又掩回去。那人只盯着前方,又随口问了一声:“那谁谁谁谁是谁呀?”
黑眼圈之人啧然道:“就是他家那个天下有名的信……”有乐忙捂他嘴说:“没谁!”那人顾不上瞅他几个当下的神情变化,只忙着朝草丛中许多猫腰前行之人悄打手势,然后他自己也往前摸去,头没回地说:“你们这些不相干之人,无论过路还是行商,趁早躲远点儿,这是战场,不是你们玩得的。”走了几步,却朝我投来一眼,轩眉之间,英气逼人,笑道:“姑娘你想要那个球吗?我这就去拿给你。”
我蹙眉望着他身影从眼前晃过,连脸也没看清就已闪进前方草丛里,不由纳闷道:“这是谁呀?”有乐捂着黑眼圈之人的嘴说:“就是那谁谁谁谁!”黑眼圈之人兀自挣扎道:“我要去抽……”正信似觉周围传来许多异样动静,抬手朝他头上急打一下,神色紧张地低声说:“抽你的头,闭嘴!”
后边冒出来的那伙人似想悄没声响地先结果我们几个,却听一个低浑的话声说道:“要杀早杀了,先前主公不让杀。说显然只是过路人,前去聊了几句。”另一个暗哑之声说道:“还带着个娇滴滴的姑娘,这些不是斥候。那家伙是我们清洲的乡音,听着异常亲切,另一个老家伙显然是洛中一带口音,那姑娘说话也有些京腔,就掩不住公家那种腔调。还有一个黑眼圈的贼厮鸟,看上去只是个没用的文人,这种杂碎由他自生自灭。最瘦弱那厮体质虚得很,不打都要死。你看你看,他又摇摇晃晃要摔了,蹲都蹲不稳。还一身尿臊味,有什么用?”
我脑后一寒,暗感吃惊:“不料后边早有许多人在盯着我们。”
此时,只见络绎有人各绰兵刃从我们身后草丛里摸出来,跟随前边那个率先而行的英姿之影,朝树荫幽静处那片茶香飘溢的营地一齐掩身包抄过去。
忽然之间,杀气大炽。就连黑眼圈之人一时也为之慑然,却和有乐一起怔在那里,顷竟作声不得。
不知不觉,山间雨声渐密。原本只是烟雨葱笼,继而好一会细雨濛濛,随着大片浓郁的乌云遮蔽最后几缕日光,天色沉暗下来。
据说这一天下午之前,桶狭间附近突降大雨。这场大雨对于清洲军十分有利。因为东海的斥候队被大雨遮住了视线,斥候队也因此散开。清洲大约两千先锋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近桶狭间山脚下,正是靠了这场及时雨。
趁着雨雾,许多斥候被消灭了,在树下避雨的东海家臣准备重新开始吃饭的时候,清洲的两千奇兵冲上了桶狭间山林。完全没有想到被袭的东海兵,顿时阵脚大乱。大本营的家老们刚开始以为是失火,或者是家臣打架。
我暗暗着急,顿足道:“这节骨眼儿上,他怎么还要戴那么明显的立乌帽子?不行,我要提醒他赶快扔掉……”正信拽住我又蹲下去,啧然道:“问题不在帽子!这会儿他没穿直衣、涂黑齿、描蝉眉、抹脂粉、召开诗会都不错了。小姐你别嚷,我们会被杀!”
“没开诗会吗?”有乐在旁探头探脑的道:“不过我看他们有开过茶会。你看,下边有一套茶具真不错,希望我哥没忘记顺手拿回去……”
“去你的茶具!”我呶起嘴,忍不住拣个石子,说:“我要赶快打掉他那顶帽子。”正信忙按住我手,低声说道:“他被发现不是因为帽子明显。虽然这么高的帽子确是醒目,不过最重要是那个!你看见没有?那个乘舆才最要命!”
从五千人中找出主将不是很困难吗?但是,有乐他哥十分迅速的找到了承芳这家伙的所在之处。原因很简单,承芳旁边放着涂漆乘舆。
后来人们常感叹说:这如果是马的话,那就很难找到承芳的所在,他或许可以顺利的逃走。但是,涂漆乘舆却要了他的命。涂漆乘舆是经过大将军特许才得到的特权。经常有人说承芳“是个坐着轿子出战,连马都不能骑的软弱武将。”这其实是错误的。他是因为那属于名门的象征,才坐着轿子的。而却因此丧命,人生真是难以预知啊。
涂漆乘舆就在承芳身边,显然是这时候承芳对于奇袭还是毫无防备。假如有心的话,应该把涂漆乘舆放到远离承芳的地方。不过我说这些都迟了,此时,在桶狭间山周围约有五千骏府军,于桶狭间山上面向西北布阵。承芳身边有大约三百人的马回众,也就是所谓的旗本守护。有乐他哥所率之兵约为一千至一千五百人,就把这些兵力全压上去,直扑承芳的“旗本”所在。
但我还是要扔石头去打掉他的帽子。没错,就是这么执。不然我来这儿干嘛?难道只是要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杀?许多年来,我念念不忘就是这个。说穿了,还是因为帽子。这不只关乎大膳大夫那顶奇怪的帽子,归根到底,我心里一直以为承芳那顶帽子才真是要命。
不过就在我站起来的时候,看见承芳已经把帽子戴好了,转面朝我这边望了一望,突然把那个球儿踢过来。飕的一下从有乐他哥愕然仰望的眼前飞过,我哪料到他不要球了,被球飞来往脸上啪的打个正着,随着哎呀一声,我望后便倒。
东海这家人都是很喜好踢球。我小时候常听人说,随着承芳一脚,那球儿溜溜儿滚过之处,就是他所统领的兵锋所向,一路征服的地方。那些年里,他一路踢着球儿,一直伴着凯歌前进,终于踢到了有乐他哥眼前。
不过我从来没想到他球踢得这么好。只随便扬袂飞起一脚,就把球儿从那么远踢到我脸上了。我倒下去的时候,似乎听见承芳这家伙不无遗憾的说:“糟!没踢好,这球踢的不是地方……”并且我还好像听到有乐他哥叫喊道:“义元竟然踢摔了那过路的姑娘……杀死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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