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甲州征伐-《一碗茶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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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傻眼,心道:“咦,这不就是我先前那只被吃掉的袜子吗?”看了看从那家伙嘴里拔出来的袜子,皱起鼻头,激灵灵地发出“噫”一声,丢下手指拈着的粘乎乎之袜,慌忙要从那人身边退开之时,那人喘着气抬手抓住我的足踝,说:“别走!”
“不走才怪呢!”我忙不迭地甩腿挣开,从那人急攫乱探的手边蹦跳闪避,红着脸说:“先前你身上的异味,不是我弄的。”此节我当然要澄清,只听那厮边爬边说:“我知道不是你!如果是你所为,我还高兴呢。可惜那么大的蒜味,肯定是家中最爱吃蒜头的信雄。你可别被他沾你身,他那个东西气味大。我听见他小妾经常抱怨说弄到她也一样屙出来的都是蒜头味,唉呀,那个难闻啊!”我摇着头不想听,转身欲溜之时,那家伙爬过来急促的说:“别跑,听我说!将要告诉你的事情很重要……”
我以为他要告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暂时没跑开,向后多退几步,避开其手,问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要告诉我,谁出卖我们家……”
“你们家胜赖那是众叛亲离!”名叫恒兴的男人一丝不苟的头发又乱了,不顾模样狼狈,爬过来说,“已是病入膏盲,无药可救,你别管他们了!”
我向后又多退避几步,背靠廊柱,觉已退无可退,见他仍往前爬,不禁蹙眉道:“那你要跟我说什么?殉情之类的废话就别说了啊,我还不想死。”
“我要告诉你的是,”恒兴抬起脸来,垂着两条长长的浑浊鼻涕,眼泪汪汪的表白,“我爱你!”
我听了全身乱起细皮疙瘩,不禁一激灵。“噫……”
恒兴在我脚下垂涕道:“没有废话,言简意赅。千言万语化为三个字,提炼出感情的精华,凝聚成一切美妙想法的结晶,那就是‘我、爱、你’!”
我忙缩脚不迭,啧然道:“噫!看你的鼻涕垂到我脚背上了……”
恒兴脱下我的袜子,拿来擤掉鼻涕,然后珍视片刻,郑重地收起,并且揣好,随手又掏出一只新袜子,说:“我专门去给你买的。经过激烈的杀价,搞一箱回来。全是新货。这个款式还不错,而且似乎容易消化。”捧着脚替我穿上,然后在我愕觑的目光之下亲吻着说:“你是我的宝!从小就是我之女神,夜夜伴我入梦。先前我过于激动,一时失态,对姑娘无礼,想来真是不安!”
我从他满是鼻涕的嘴边移开足,懊恼道:“知道不安,你还纠缠?”
“纠缠那是一定要的,”恒兴又凑嘴来亲,眼泪汪汪的说,“如果不愿殉情,我们可以一起私奔!你看私奔怎么样?够不够浪漫?”
“我觉得有够‘烂’漫!”我挪开脚不给他亲,见没地方放,就搁在栏杆上,蹙眉道,“你这种人有妻有儿,有家不回家,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却无家可归,想回家都没地方回了。都已经被你们搞成这样无处可去,还纠缠不休!”
“那就正好一起私奔,”恒兴忙凑过来唏嘘道,“我那个家不算家。那是信时的老婆,信时就是有乐那个有福气能泡到你的小子之兄,又名秀俊,他因为爱上一个男子被另一个嫉妒的男子杀害后,由于无子嗣继承家门,他家要被处分而散伙了,他妻子面临以下选择:一、殉夫自尽;二、出家为尼;三、遣回娘家。那也不是事儿呀,娘家还要顾面子,又不一定肯收,你说怎么办?生活成问题了。主公考虑到她这样未免可怜,见我打光棍多年,就让我娶了信时之妻来照顾。也就是俗话说的‘执二摊’,由我来接盘他家那个残局。我硬着头皮,还给她生了小孩对付着过日子了,不过唉呀,他家那个乱糟糟的事情多得很呐……”
我没心情听他唠嗑,还边亲边拉家常,急要跳出栏杆外,却被拦腰抱住。恒兴搂着我,显得关心地说:“廊外这个方向是鱼池,你别摸黑乱跳啊,当心水深泥滑……”
正纠缠间,忽听一阵杂乱脚步声响近,我转面瞧见有人提灯笼穿过曲廊走来,后边跟着大大小小一拨男女,不知是谁家孩子。经过我们身旁之时,其中有个少年瞅着恒兴,似感奇怪,问了句:“信忠他们找你呢,却在这儿干什么?”
看见有人经过此处,恒兴慌忙放开我,抢在那簇引路的灯光穿出拐角之前,先已窜去栏杆那儿坐着,还跷起了二郎腿,掏出本书看。眼不离书,头也不抬,闻言从容作答:“正如大家所见到的,我在这里看一会儿书。即便百忙之中,对性情进行陶冶也是必须的。”我留意到他的发型又迅速恢复了一丝不苟的样子,然而他鬓角旁边的头发上还嵌着梳子来不及摘下。
那拨不知谁家的小孩鱼贯从他面前走过去,其中有个半大孩子问:“可是这儿没灯没火,你怎能看得见书上的字儿呢?”旁边一个小女孩掩齿而笑:“还倒着拿书。”
恒兴借着晃闪而过的灯光一看,果然把书拿反了,口中“噢”了一声,转过来重新拿正,提起食指吮了吮口水,翻开书页,表情严肃地说:“最近我尝试换个角度看事物,并且学会用心去看,而不是用眼睛。别说在外边还有自然的微光,就算在屋里我也是不用点灯了。”
那些孩子微笑赞叹:“哇,恒兴想泡的那个姐姐好漂亮!”随着一片窃窃私语,交头接耳着慢慢走远。最末一个小孩没忘记转身回来,朝恒兴打着手势,指了指发鬓上的梳子。恒兴回以互相勉励般的眼神,朝那小孩点了点头,指指脑袋说:“对,读书最重要是用脑!”那小孩见他会错意,忍不住大声说:“你头上有支梳子!”
恒兴一怔,抬手往鬓发摸了摸,才会过意来,却仍不慌不忙地说:“头发上有梳子不奇怪,我看很正常!若是有只鞋子在头上,那才说不过去。”一边以言语敷衍,一边抬手去拔梳,不料忙乱之下,梳子箍夹头发更紧,吃痛叫苦:“哎呀!不小心弄掉几绺发丝了……”
我背靠廊柱子,站在另一边让开路,瞅着那拨打扮漂漂亮亮的孩子从身旁蹓跶而过,目送他们身影消失在庭园里,难抑好奇地问道:“那些是谁家小孩啊?”恒兴在旁回答:“主公家里的小孩,近日随他们母亲从各处刚回来的。”我不禁惊讶道:“他有那么多小孩吗?”恒兴在我身边朝小孩们远去的身影挥了挥手,说:“也没多少了,他生小孩不容易,还被你们家掳走一个,那么幼小就硬绑去当人质,至今该有十年之久了吧?主公日思夜想那个苦命的年幼儿子,心里有多么难受。亲生骨肉分离,他当然哭啦!你别看他表面好强,我都不忍见他躲到房里念叨哀泣的样子……”
我不由啧他一声,说道:“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那拨小孩少说也有十来个。全是你主公生的?既然他能生这么多,还好意思说生小孩不容易……”恒兴眉头深锁道:“我刚才说那些是主公家里的小孩,但也不全是他一个人所生。其中有他亲生儿女的孩子、养子养女的孩子,以及他妻室娘家兄弟姊妹其他亲戚的孩子也跟着来凑热闹,后边那个好像是他妹妹阿犬的小孩,由于我心神恍惚,记不清老二还是老三或者老几来着。信包或者谁的小孩也在那儿,走在最前面提灯那个应该就是他家老二或者老三但也可能是老几来着?唉,被他看到我和你在这里就糟了,回去跟他爸一提,都不知道糟到哪儿去,所以我觉得还是连夜私奔为好……”
我转面一瞅,见他头发又乱了,梳子还晃悠悠地挂在那儿。恒兴浑似未觉他原本很讲究的头发耸起两绺,并且左右分叉,在黑暗中仿佛有一对角的牛魔王向我逼近。
“才不跟你私奔呢!”我连忙抢先提脚往他胯下一踹,不料被他夹住了腿。我哎呀一声叫苦,顺手脱下一只鞋子朝他头上打,恒兴不以为意,反而拿住我足踝,脱下我另一只鞋子衔在嘴上,眼露异光正要欺近,忽听一串细碎脚步声从背后传来,曲廊拐弯处又有灯笼的光亮闪烁而近。恒兴啧一声,不禁懊恼:“又来一拨?”
恒兴摘下嘴衔之鞋,刚慌忙把我放开,一个小男孩扑到他怀里,亲热地叫道:“爸爸,你在这里干什么呀?”恒兴傻眼道:“老二?你怎么也在园子里?”小男孩搂着他说:“我本来就一直在啊。爸爸,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恒兴啧一声,坐到栏杆上跷起二郎腿,手拿着我那只鞋子,匆忙捧到眼前作阅读状,面不改色地说:“爸爸在看书。不要打扰,自己玩去!”小孩从旁边的地上捡起书捧给他爸爸,说:“可是书丢在地上呢,老爸你拿的是那个姐姐的鞋子,她脚上没鞋了。咦,另一只在……”
恒兴见一排从面前鱼贯而过的小姑娘们都好奇地瞅着他头上,他神态自若地说:“看什么,没见过大叔梳头吗?头发上有梳子不奇怪,若是你们看见脑袋上有只鞋子,那才不对头。”那批小姑娘纷纷指着他的头说:“可是你头上不但有梳子,还真有一只鞋子!”小孩儿伸嘴到恒兴耳边提醒他:“那个姐姐的一只鞋子被梳子卡住了,挂在你头上。”
恒兴的这个孩子辉政,长大后以女婿的身份到我们家经常缠着问起他父亲生前的种种事迹。不过这类事情我只有含笑不语。
记忆中恒兴严肃的表情,和总是较真的样子,我想很多见过他的人都会难以忘掉。极为难得的是,他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都能保持表情严肃,即便是在小姑娘们纷纷拿出镜子照给他看头上的鞋子这种我都觉得尴尬的时刻,恒兴依然镇定自若地说:“这个试验表明,人的发型固然很重要。不过发质也不能太硬,你们看我都已经搞成这样子,梳子还是拔不下来……”
个别小姑娘看不过眼,就伸手来帮他拔。结果是鞋子很容易就摘下来了,梳子仍然箍缠在头发里,反而就连那小姑娘的衣袖也被梳子和头发纠缠住了,急扯不出。于是更多小姑娘上前帮忙,七手八脚之下,恒兴的头发转眼便已被她们搞得一团混乱,最后简直不成样子。那些小姑娘的手镯、手链、指环什么的还都留在他头上,由于扯不下来,恒兴端坐在花花绿绿的小姑娘中间,一脸困窘,头上琳琅满目。
我忍不住也捋袖上前帮忙,试图挨个解开被他头发纠缠的可怜小姑娘,百忙中我们还交谈了一下。主要是我好奇:“这都是谁家的小孩呀?个个漂亮可爱……”恒兴坐在那里任人弄他头发,神情憋闷的说:“还不都是主公和他兄弟子侄家的小孩,既有他女儿和养女的小孩,甚至里边也有年小一点的亲生女儿和养女本身。其中也包括家老亲信重臣和亲戚朋友们的小孩。跟先前那一拨不同,这一批人更多,还几乎全是吱吱喳喳的女孩子们来着,搅到我头都大了!更糟糕是被她们看到我和你在一起,而且还这个样子,回头再七嘴八舌一说,唉呀,这下糗大了……”
趁着恒兴被小姑娘们包围,并且又越发纠缠在一起,兀自跟她们拉扯不开。我穿上鞋袜,心想正好得以脱身,转头瞥他一眼,忍笑说:“不如把他头发剪掉算了。”恒兴仍不甘心地要抓我手腕,急切的说:“别……”我见他还要纠缠不休,就脱下一只鞋子,对那小男孩说:“你看那边有一只鸟!”先引那小孩转头望向别处,才挥鞋往他爸脸上啪的一打。恒兴吃痛缩手,我拿着鞋在他眼巴巴的注视中跑掉了。
本想从后边那道门溜出去,兜兜转转,却在园子里迷了路,找不着眼熟的地方。而且廊道走到尽头,我一看天这样黑,路上还有雨后的湿泥,一边穿鞋,一边寻思:“不如随便找个地方睡一会儿,等到天亮才好走。”
这儿离阿市那边应该好远,况且我不想再回去了。不论是有乐,或者阿市母女,他们对我很好。面对他们,我不知如何告别。道别的话语说不出口,还是觉得不辞而别最好。
我四下里转悠了一会儿,看到前方有座天守阁雄踞树丛间,赫然拔地而起,高耸在夜空之下。我好奇地走过来瞧,见没人出来拦住不给入,就溜进去看。还悄悄摸上了楼,觉得这里倒也清静,琢磨着不如找处地板角落躺一会儿,天亮就走。
楼檐下挂着灯笼,有个人在凭栏而望,头没回的说:“你上来干什么,怎么不去陪着有乐?”
我闻声一怔,伸头而觑,问道:“谁在这里呀?”那人在楼栏边拿着千里镜乱望,说道:“我常到这里夜观天象啊。刚才看他们在屋里喝多了,我就溜出来。”
我心想:“不料遇到信包在这里。”一时不知该当如何自处,讷讷的问了句:“你都没转头瞧一下,怎么知道是我上来了?”
信包背对着我说:“我拿千里镜观看各处,看见你从下边走过来。”我挨近栏杆边,问道:“你用这根筒子来看星星吗?”信包说道:“看星星用的不是这一支。那个更大更长一些。”我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声:“可不可以让我也看一眼?”
信包将手上的那个筒子递给我拿来瞧,问道:“看到什么了?”
我惊异地告诉他:“看到恒兴模样怪怪地走过那片有很多灯笼的院子。哇,好清楚哦!就连恒兴头上那根梳子也能瞧见。他还没拔下来,又多了根小女孩儿爱用来束发的花绳缠箍着,看来棘手得很。咦?有乐和秀吉还有利家藏在那里突然跳出来,把恒兴吓一跳,随即有说有笑,说了些话,灌了些黄汤,又把恒兴这家伙拉着一起走去山坡那边了。他们鬼鬼祟祟要干什么呀?”
信包微笑道:“他们喝多了总会那样。无非就是到那个小山坡上大喊大叫。”
我依着信包指点的方向,在天守阁用千里镜望见他们果然爬上那片山坡。这时我才发现,先前我同阿市三个女儿似乎也曾在那边玩耍,原来他们家庭园居然这么大,里头竟有个好高的草坡,下方还淌着一条溪流。
从千里镜里瞧,感觉就在不远处,晨曦之下,只见有乐他们几个喝醉酒爬到高处大叫,引起一片鸡啼和犬吠。正如信包所言,那边充满了嚷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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