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琼恩-《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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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琼恩
他们一早出发,在暗淡的晨光中穿林打叶。霍得的狗儿欢快冲在最前,铃铛的叮叮声让他感觉安心。
伤口仍然疼痛,每一步都让人倍感艰难,这可没有人能够帮他,他只能装作完全没有受过伤,尽快跟上霍得的脚步。
霍得是个小小少年,脚步轻盈灵活,在前提示他每个需要小心的路段。男孩一头棕灰发色,被林木的积水浸湿,裹成乱乱的一束束,羊皮斗篷披在小小的身躯上,让他看起来显得有些粗大壮实,衣服臃肿却显然没有影响他的灵活,他脚步欢快,从一块石头跳上另一块,从一个湿地跳上另一个,精准避过每个水坑。偶尔他也从小道旁摘下或捡起成熟的各种果子,有山楂、野莓、橡子、核桃、朱果还有颜色鲜艳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琼恩已经在体力允许下尽量加快脚步,但无论他如何加快,霍得总是可以在前方更远处等待他,给他分享一路所得。他透过毡帽,能看到男孩红润有些丰腴又历经风霜雪雨的脸颊,与布兰相比,他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可爱和活力。
布兰已经站起来了吧?还会继续爬墙么?
山林连绵不绝,琼恩觉得已爬过了无数山头,他绝不想显露疲惫,因此不去询问到达目的地还需要多长时间。
在有些地方,他可以看到灰蒙蒙的天空,他应该感谢诸神,神灵将雨水留给了昨夜。雨后的树林潮湿难行,他尽量踩稳每一步,要是不小心摔倒,拉伤伤口,他可能就要耽误行程。
山林静谧,但一直都会有鸟儿鸣叫,各种各样的鸟,最多的是乌鸦,他们不会“雪诺”“雪诺”得叫。他能通过叫声区分斑鸠、大麻雀、梟、大型夜莺,但其他的就无法识别了。霍得比他有经验得多。
“这个声音是红雀,它们喜欢毛毛虫,喜欢咕咕咕地叫,”他边走边学习鸟的叫声,“这个声音是松鸡,喜欢呱呱呱,要是有空,我可以给你逮几只。”说话让他显得更累,他稍稍停下,急促呼吸几秒,“最讨厌的是啄木鸟,每到这个时候,就喜欢啪啪啪敲个不停,有他们在,什么猎物都打不到。”
“霍得,你一定是个好猎手。”狗儿汪汪汪在前方回头称赞。
“霍得从小就生活在森林中。城堡的孩子从小认纹章,他们就只能辨鸟识动物啦。”白胡子老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从后面跟过来。
白胡子的老人非要他称呼他“杂胡子”,琼恩苦笑。老人真名为霍尔拉诺瑞,是诺瑞伯爵的远支亲属。
霍尔拉紧跟在他们身后,保持一定距离,但绝不落后太多,只要他们稍稍停留,就能听到他稳稳的脚步声走近。
琼恩觉得已经疲累至极。天空虽未降雨,但从树叶上滚下太多,每当他们惊走鸟群,鸟群总会给他们下一场短暂的小雨,霍得喜欢惊险躲过每一场,但他只能笑笑等待。穿山越岭已经让他斗篷湿透,越来越沉重。内衣靴子也总有湿漉漉的感觉,他不明白那是汗还是错觉。说不定他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
“前面有近路,但难走了。”霍尔拉老头开始一马当先。
霍得拉过猎狗,牵在身边,示意雪诺跟随。
他们沿着溪流而行,但并不能时时看到溪流。岸边总是有各种古怪的树根和倒下倾覆的枝干杂草,它们以各种方式拦住他们的去路,遮挡每一点视线。
他小心跟随,但没一会他就确认,他确实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腰间的长剑也成了累赘,总被藤蔓和树枝找茬。
他们一直行走,越过多个高高的山崖,下过数次无路的深坑,有一次他差点一头跃下。于是他们决定稍稍修整。他觉得负罪又羞耻,黑城堡在等他,但他却在浪费时间。
他们在溪水旁取了数次水,冰冷却甘甜可口。喝水的间歇就当做休息。
当终于走出这片深谷,他感觉太阳已经升至正当空,此时,霍尔拉宣布已经走完了全程一半的一半。
“难道诺瑞伯爵的领地已如此大了么?”他苦笑。
“大?诺瑞的领地是最小的。而且这些高山深谷,深究起来都是史塔克家的。我们不过有狩猎权而已。为这些地方,我们每年要向临冬城交三百张好鹿皮,三百张狼皮,三千张羊皮,还有一百人的杂役,一百人的兵役。或许你可以向诺瑞首领提议,让临冬城给他减一些税。”
除了少数有战争的年代,他们从不用服兵役杂役,琼恩知道。
罗柏可能会学习了解这些,鲁温学士会将这些知识全数教给他。
“我只是临冬城的私生子。”私生子太文雅了,应该叫杂种。
“世界不会忘”,他想到提利昂对他说的话。
“不要小瞧自己的力量。幼童也可以在山顶推下巨石,只要时机得当,也能砸死国王。”老头继续行路,气喘吁吁,但绝不放慢脚步,“何况你不是幼童。而且,也许你该再和我说一遍,你的父亲是谁。”他没等琼恩回答,“啊,不是某个史塔克,是那个史塔克。”
琼恩沉默,不知该说什么。双腿已经完全没有知觉,他只是靠着惯性伸腿迈脚。可能停下来就再也坚持不下去。
“你知道么,我见过‘寒冰’,一把巨大的瓦雷利亚钢剑,我曾亲眼看到巨剑轻松切开脖颈,我承认大人很有技巧……我问你,有几个领主的私生子可以佩戴瓦雷利亚钢剑?又有多少领主和继承人可以?你兄弟罗柏有么?”
他没有。钢剑是姐姐赠送,“光热”是它的名字。
“这不是父亲给我的。”他回应。
“下次见面时,我们谈谈你母亲。”他回忆艾德史塔克最后的话,如今承诺已飘散在雪中,随着他魂归墓窖,她的信息也被雪淹没尘封。
“我知道。他只有一把,而他绝不会像庸王一样把族剑交给自己的杂种。但这有什么区别,如今掌控临冬城的是你孪生姐姐,见到诺瑞首领,你最好聪明点,好好说说这些。首领是个混蛋小崽子,他要面子,又不喜欢拒绝,往往还分不清主次,但他是个重承诺的人,想办法,让他做出承诺。”
他感受到光热在腰间来回摇摆,只得用手扶稳。
行程恢复安静,他们要继续在昏暗的丛林中行走,新的鸟叫声、虫鸣声塞满耳朵,还有猎狗铃铛的叮当声。
“嘿,琼恩,能再让我看看你的剑么?”霍得悄悄跟上,猎狗在身侧蹦跳,似也想看。
他未听到野兽嘶吼声,长剑并非对付野兽的好工具,远不如腰间的匕首。于是他停下解开宝剑,俯身,郑重用双手将光热递上。
“它非常锋利,万万小心。”男孩身材堪堪高过长剑,但瓦雷利亚钢剑并不沉重,男孩很轻松就拿起。
他抽出一截,发出赞叹声,又迅速推回,向前瞥了一眼外公,而后收起长剑,将塞满口袋的橡果、野枣、核桃掏出,往他衣袋里塞。
他不是觉得已买下剑吧,琼恩心笑。
他像宝贝一样一手抚着剑柄,一手抱着剑身,欢快地跟在琼恩身后。琼恩乐意减重。
真像个侍从,琼恩想。他苦笑起来。
我不是骑士,我只是长城的守夜人,守夜人没资格有侍从。也许他该给美伊做侍从,她是正经的骑士,如果他表现好,美伊可能会封他为骑士,一个山地氏族骑士。
他又想起美伊的劝说。
若是接受,或许他就会跟随罗柏一起南下,他会带着白灵,闻到每一个针对罗柏的阴谋,也许他们现在已经胜利,而父亲也被救回。
想到白灵,他又是担忧。
他随即苦笑:若一直被忧虑包围,过完今晚,他也要一头白发了。
他扼制杂念,集中心思赶路。他不想像后面的霍得,得意得反复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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