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苛刻条件-《十国浩天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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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漳州刺史的严厉督察下,对于蔡家的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蔡洋多次强抢民女并凌辱强暴,罪大恶极,社会危害性严重,故而直接判决绞刑;蔡家多年欺行霸市、鱼肉百姓,蔡司马被革职查办,蔡家被罚没家产。

    至于蔡洋与翁文婷的婚约,自然是无疾而终了。获知此消息后,翁文婷欣喜若狂,对徐浩天的崇拜直接上升到神灵级别,并直接向翁文杰提出这辈子非徐浩天不嫁,否则就出家当尼姑。

    翁文杰其实已经猜到本案有人在针对蔡家下死手。虽然蔡洋一直咬死是一黑衣人主使,将他丢入刺史府后院,但是黑衣人早已远遁,又无旁人证供,案件压根追查不到任何眉目。

    况且蔡家和蔡洋的确是罪大恶极,当初订婚时将他也蒙骗了过去,所以翁文杰也懒得出面为蔡家翻案,反而让香菱想办法通知徐浩天来见他。

    徐浩天这几天一直呆在漳州,向陈靖请教这个时代商行的经营攻略,顺便厘清未来赚钱发展思路。直到香菱来通知他,才让小青帮他整理好装束,自信满满地去拜见自己的第二个岳父大人。

    在临时租住的庭院内,翁文杰一脸肃然地望着眼前这个表面谦谦君子、风度翩翩,暗地里却是花心大萝卜的徐浩天。

    “徐公子,今日约你相见,实乃相商文婷之婚事,你也知道翁家多年来知政闽地,翁相门生遍布朝廷内外,因此翁家从不缺乘龙快婿,虽然你曾相救过文婷,但你非仕途出身,且已婚娶陈家女,试问有何德何能迎娶文婷?”

    “翁大人,我虽非仕途出身,但自遇海难流落流求以来,一直助力陈家发展各项产业,将流求从荒芜之地打造为富庶的希望之岛,已经证明了我的商业发展才能。”

    “在翁小姐遇袭之时,诚如大人曾夸奖过的言辞,说我远胜同辈之流远矣,是大忠大勇之人,已经证明了我的担当和人品。”

    “漳州蔡家多年来欺行霸市、鱼肉百姓,其子强抢民女、肆意凌辱,如此恶贯满盈之家,却无人敢于出来摇旗呐喊,扶正除恶,只有我略施小计,将蔡家连根拔起,已经证明了我的过人谋略和惊人胆识。”

    “这些事迹皆因我愿意为保护翁小姐、能豁出一切乃至生命的初心所致,敢问翁大人,这世上除了你和我之外,还有何人能如此爱护文婷,为之披荆沥血呢?”

    “至于我婚娶陈嫣然,既是为了报答陈家的救命之恩,更是为了完成大丈夫一言九鼎的承诺,因为我与她曾经山盟海誓,相爱之心天地可鉴。”

    “如果因移情别恋而辜负当初的誓言,岂不是狼心狗肺之辈?所以爱此及彼,我对文婷的爱同样是海枯石烂、忠贞不渝!如果娶她的话,当同样以正妻之礼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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