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这只是一种冲动,我本质上还是一个“顺从”的兽人奴隶,我需要等待主席台的命令。 新主人告诉我,主席台上的人拇指向上就不能杀死对手,拇指向下就要杀死对手,当然我都照做了!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二阶段,“命令”与“杀戮”常伴左右。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名声越来越响,杀人越来越多,我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却越来越厌倦。 也许是为了寻找刺激吧,当新主人问我哪儿受伤的时候,我撒了谎! 当晚上我的伤口隐隐作痛时,我却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我发觉我竟然在为了“对新主人撒了谎”而兴奋! 我这是怎么了? 我还是“顺从”的比尔么? 虽然我常常这样质问自己,但我隐瞒伤口的事却愈发多了起来。 终于有一次,我隐瞒了腰上一处比较严重的伤口,而伤口染上了“莫尔斯之吻”,当新主人发觉时,他暴跳如雷地打了我一顿。 但更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一丝失落,反而满脑子都充斥着兴奋的情绪。到后来,伤口感染越来越重,我却越来越兴奋! 但我却不知道自己在兴奋什么? 直到后来,我倒在了竞技场上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了一切! 我厌倦的并不是生活,而是“顺从”的比尔。我想反抗,但我是“顺从”的比尔啊,我的任何东西都是主人的,我又拿什么反抗呢? 死亡! 只有“死亡”是我自己的,我想用死亡来反抗我的主人、反抗“顺从”的比尔。 所以,当我面临死亡时,我没有半点害怕,反而满是兴奋。 也许,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吧! 当我以为自己终于要死去时,一个人族小男孩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对我说:“我能看看你的伤口么?” 我本想拒绝,但我的身体却出卖了我,“顺从”的比尔真是无处不在,不过还好,我终于要同他说再见了! 当小男孩第二次出现在我眼前时,他竟然拿着控制我身上“咒印”的卷轴,他竟然买下了我,买下了将死的我。 这之后,他不仅成了我的主人,还为我治好了身上的伤,当时我真是恨透了这个人族男孩,难道奴隶连“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么? 我曾经听说过兽人奴隶杀死主人、同主人同归于尽的事,我也想过这么干,但我终于还是下不了手,谁叫我是“顺从”的比尔呢? 我跟着这个叫做“艾伦”的小男孩,也就是我的新主人,来到了一个叫做“贝恩村”的地方。 就当我准备好接受新主人的命令时,他却告诉我:不要叫他主人,直接叫他“艾伦”;不会把我当奴隶看待,说我是他的新家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