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声音提高了一点:“在这期间,我方原告曾有人上门进行阻止,但是都被告知不要来管事! 甚至被告赵某某还扬言要找就去找小区的物业! 也就是3号被告主体!” “根据法律的规定: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那哪些是侵权的呢? 很明显,直接侵权人是装修公司及工人,他们直接实施了暴力拆承重墙等行为! 不管装修公司有没有资质,都是必须承担责任。” 罗凯从法律的角度上血泪控诉。 一个都不放过。 一个一个的来! 装修公司首先拉出来被鞭尸,之后就到了这次事件的主犯! 罗凯继续说道: “至于让让装修公司来做这些事情的主犯,1号被告人赵某某! 更是罪大恶极。 但凡脑子正常一点,谁会在居民楼里开健身房? 然后是物业公司,这么大张旗鼓的砸墙敲墙连铲车吊身。 要说物业不知情谁信呢? 物业公司只拿钱不干活,这又是一例铁证!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 购买40多套的房子赵某某,装修公司及物业公司三方! 应该对初步评估的10.7亿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罗凯说完赔偿的事情,接下来就是要给刑事责任进行陈述: “除了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是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三者所作所为简直是罄竹难书,最大恶极! 危害了整栋楼的居民住所安全! 情节严重,且被告方赵某某不存在任何悔改的行为,甚至想卷款跑路! 这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最高标准的各种要件! 我方请求判处被告,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顶格处罚,死刑! 并请求判处狼狈为奸的装修拆墙公司,相应的惩罚! 小区物业公司人员未尽到监管义务,并且想要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请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从犯进行量刑处罚!” “……最后,我认为任何时候都不要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开玩笑,坚决杜绝暴力装修,野蛮施工! 我方陈述完毕!” “这是我方提交的证据……” 罗凯说完之后。 呈交各种纸质的证据。 复印好几份的。 其中有官方给出的拆除房屋的鉴定意见。 也有隔壁楼邻居的一些见证人证言书面。 人证物证都有。 邻居的描述,官方的背书都有! 证据链没有任何的瑕疵。 取证合法,证明力强的可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