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人口暴增-《明末,从草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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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女子总共便有十一个旗,十一位总旗和两位试百户,至于小旗则从今后表现好的人中挑选担任。
男人同样也进行了划分,先是成立了一个匠人旗,共26人,除了三名铁匠,其余全是会些手艺的木匠泥瓦匠,由刘四和王五分别担任左右总旗。
剩余的150男人,全部进行了新老混编,重新编为五个战兵旗,每旗30人,由王狗娃和另外两位元老,以及黄奔,周猛,担任总旗官。
每个战兵旗,又分为六个小旗,每小旗共五人,其中三人装备刀盾,两人装备长枪,由原先的十九名俘虏小旗,和几次战斗下来表现好的十一人,担任30个小旗的小旗官。
待遇和规矩方面也做出了一些调整。
那就是总旗以上单独吃小灶,小旗和普通人统一吃大锅饭,主要还是体现在粮食菜肴方面。
普通人也分成了老兵和新兵两种,新兵自不必说刚加入者,老兵则需参加过一次战斗,或接受过三月训练才可。
规矩也很简单,第一,必须服从公子指挥,听从号令,违者杀头或放逐。
第二不得偷盗,违者重打十军棍放逐。
第三,不得偷懒,不得擅自活动,违者打军棍,屡教不改者驱逐。
第四,不得调戏营地内的妇女,不得苟合,奸银,违者视情节严重打军棍,驱逐或杀头。
第五,不得私下斗殴,不得顶撞谩骂上官,违者视情节严重打军棍或驱逐。
第六,所有男女想要确定关系,一起过日子,首先男女双方需有一人是小旗或以上的身份,再就是需要向张秀颖申请,林锐本人批准才能住在一起。
第七,所有女子无论身份高低,一旦和人确定关系,就不得再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违者一律杀头。
第八,小旗或以下身份,只能选一名女子确定关系,总旗可以选两名,百户三名,以此类推,一旦和女人确定关系,便不能更改。
随着张秀颖将营地内的军规条例宣读完后,所有人都是大声的拥护,没有一人提出异议。
虽然有些条例颇为严苛,但比起以前在大明或者被抓来后的日子,这里无疑是天堂,起码能吃饱穿暖,今后还不会受欺负,也能立功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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