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到了国营饭店。 王抗美点了红烧大鲤鱼、洋葱炒鸡蛋、炒肉片、小鸡炖蘑菇四个硬菜,又要了四个大肉包子,一瓶一块二的仰韶老酒,加起来6块钱了,可谓诚意满满。 不一会,小鸡炖蘑菇先上来了,闻着香喷喷的,让人食欲大开。 “尝尝,咋样。”王抗美给张扬夹了一块鸡腿。 “味道不赖!”张扬啃着鸡腿,赞许地点点头。 不是说大师傅的手艺多好,而是这年头吃的都是走地鸡、小笨鸡。 味道香,而且肉质又滑又嫩。 不像后世大规模养殖的品种鸡,大而无当,肉质柴,口感不行,还没啥香味。 不一会儿,其他几个菜也上来了,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这是张扬重生之后吃得最好的一顿。 他有点后悔没有带唐雪薇过来。 要不,等会打包? “兄弟,咱哥俩走一个。” 俩人先吃了几口菜,垫了垫肚子,王抗美给张扬倒了酒,喜滋滋地举杯。 张扬抿了一口,咂咂嘴,感觉挺美。 这款仰韶老酒后来在老酒收藏圈也挺火的,因为存世少,能卖到2000多一瓶。 俩人推杯换盏,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氛围很热络。 “兄弟,你哪个公社的?叫啥?”王抗美一直在隐晦地“盘道”。 但张扬没接茬,只说自己姓张。 前世王抗美当倒爷搞得顺风顺水,也没出过事儿。 但是,谁知道自己重生会不会引起什么蝴蝶效应。 这年头,万事小心为妙。 “你……还有多少?” 王抗美从兜里摸出一块麦芽糖塞进嘴巴缓缓咀嚼。 张扬拿手指在茶杯里蘸水写下“300”。 王抗美顿时眼睛都直了:“你竟然还有这么多?!你胆子够大的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