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终归是一个毒、贩。 尽管薛梦龙和其他毒、贩有些不一样,他保留了更多的人性,但邪恶的一面还是更容易控制住他。 “刘老板,你说的对,看来我确实不能死,那就…” “你去死吧!” 话音未落,薛梦龙已经快若闪电般从腰后拔出一把手枪,真的很快。 想要做一个纵横这边陲一带十余年的大毒、枭,无论是头脑、胆识、还是生死搏杀的能力都缺一不可; 薛梦龙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认清自己的不足之处,他知道自己身体条件有限,无法练就像光头佬那样一个打十个的拳脚,所以他从来没有把过多的时间浪费在体能训练上,而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坚持不懈地磨炼枪法—— 拔枪、上膛、抬枪、射击…… 有关于用枪杀人的一系列动作,连薛梦龙都忘了他自己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练习了多少遍,他只知道,现在这一切做起来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那他到底有多快? 在刘琰波看来,单论出枪速度的话,当初九爷身边那个号称神枪手的老鬼在薛梦龙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就算是在海大打中了他刘琰波一枪的那个匪徒都逊色不少,因为—— 枪响了。 能在刘琰波心无旁贷的时候当着他的面扣下扳机,这样的人绝不会太多,至少薛梦龙是他这三年多来遇到的第一个。 子弹从刘琰波左耳边划过,射进了黑暗的林子里,只留下一缕硝烟的气味在空气中逐渐随风消散,预示着刚刚那一瞬间的生死争斗已经结束。 薛梦龙以自己生平最快的一次速度扣下了扳机,只不过在最后的一刹那里却失去了准星,因为有一把刀比他更快。 这把刀有多快? 没有人能用语言来形容出它的速度和精准性,见过它的人只知道,它总是会在恰好的时间里出现在它该出现的地方。 薛梦龙见过这把刀,就在今天早上,他拔出插在自己右手背上的水果刀,重新释然道:“光头佬,我尽力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