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可这歌词…… 她努力回头,惊奇地看着他的侧脸,不过手上没停,还在继续弹奏。 沈云没有理她,似乎找到感觉一般,声音逐渐提高,吐字也愈清晰。 “theysaynothinglastsforever。” “we‘reonlyheretoday。” “loveisnowornever。” “bringmefaraway。” “……” 这首歌又叫英文版《吻别》,号称华语歌曲改编最成功的曲目之一,2006年火遍各大高校,沈云自然也没少听,不仅如此,当年宿舍里有个会弹吉他的兄弟有空没空就练两下,还爱拉上全宿舍的人到阳台冲女生楼嚎,所以要跟着旋律唱出来一点都不难。 他点这首曲子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杨姗姗的水平,也有让她不要小瞧自己的意思,虽然音乐水平不够看,嗓子就比五音不全好点,但是剑走偏锋的小小才气还是有一些的。 然而这样的哼唱扎进杨姗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一股难以描述的细流淌入心田。 不只是因为词填得棒,跟曲子很搭,是因为歌词本身。 来这里的路上,她给沈云听的第一首歌是m2m的《prettyboy》,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里面有句歌词------“ohmyprettyprettyboyido,letmeinside,makemestayrightbesideyou。” 现在他改变了《吻别》的意境,还在身后用英文唱“bringmefaraway,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givemeyourhandandholdme。” 这……他什么意思? 杨姗姗的心有点乱,心跳也变得快了不少,脸发烫,手指开始哆嗦,最后咚的一声,弹错音阶,旋律半途而止。 沈云一脸不解:“怎么不弹了?我唱得很难听是吗?” 他这儿唱得正起劲,回想起以前和舍友们的校园时光,这边弹琴的人突然撂挑子不干了,一时间有点心堵,胸口好像压着一块巨石。 杨姗姗没有回头,过了半晌才摇摇头:“挺好听的。” “那你为什么不把曲子弹完?哦,我知道了,谱子不熟,失误了?没关系,重新来过就好。”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犹豫一下把手从键盘收回,转过头,故作揶揄地道:“说,沈云,你不会是临时为我改编的歌词吧?” “你想多了。”沈云拍了她的头一下:“我英语那么差,你让我临时填词?干脆痛快点,杀了我吧。” “呵呵,也是哈。”杨姗姗干笑两声,想想他的英语成绩,临时改编英文歌词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到头来是自己想多了:“就你的英语水平,怎么可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