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你面前的是,天下最强的剑客!-《儒道:一曲侠客行,我以诗开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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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三面露严肃,越级杀人的事,他不是没干过。

    当年大可府的左举人一家,就因为请人吃饭,他从一边路过,没有叫着路过的他。

    被他记恨在心。

    一夜里,被他杀了左举人全家,连第二天准备上桌的野鸡都被他提前杀死!

    左举人还是三品三境的书生,三品境界跟四品境界的差距,在于天地间。

    不过,武夫跟儒生之间的修行体系差距,弥补了一些距离。

    再三趁着夜色,先偷袭了左举人,不止杀了他一家,还趁着再四没来,解决了左举人的小闺女。

    想起当年,他心里豪气无限。

    可低头看向面前金色巨人,他又小心谨慎。

    尝试过越级杀人的,就会明白一件事,永远不要小瞧一个比自己境界低的人。

    他只是比你境界低。

    不代表,你不会死在他手里。

    被低境界的人打死,只能说明一件事,你会死的很惨。

    因为,他杀你不会留手!

    再三屁股靠在石壁上喘息,他要给自己积攒更多的气血。

    武夫之间的战斗,气血强一分,战胜的机会就会高一分。

    “来啊!来杀了我!小子,你刚入境,哪来的勇气与我拼命,现在逃走,我不会追你!”再三佯装镇定开口,想激他一番。

    许典脑子里没再三这么多杂念,他只有一个目的!

    被面前这人打死!

    或者,打死这个人!

    手上九环大刀舞的疯魔。

    这九环大刀来自豹子头,是他从蔡县县衙出来后,周大顾交给他的。

    他在大佬里,跟着豹子头学了他的疯魔刀法,刀法随心没有招式,心中的执念越深,威力也就越强。

    豹子头说,这刀法是他在内心困惑之时创出来的。

    他入境时候,身边死人堆,一尺来高!

    许典以前不解疯魔刀法的意思,看见再三手提长刀,要取周大顾的脖子时候,他明白了!

    不疯魔!

    不成活!

    要想活出人前彩!

    就要成为最疯魔的人!

    “嘿!吃我一刀,肉夹馍!”许典大吼。

    金色九环大刀落下,半空中气势不可阻挡。

    再三拖着受伤的身体,强行后退,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刀法。

    不仅,刀法的名字叫肉夹馍。

    就连刀卷起的罡气,也有一股肉夹馍的香味。

    他感觉到自己饿了!

    武夫在战斗中饿了,不是一件好事。

    这代表着他气血,不足了!

    “你这是什么刀法,为何还未触及我的身体,就已经给我伤害!”再三慌乱后退,他的勇气已破。

    他在山崖上,吞噬了那对男女的气血,身上被他们所伤。

    气血流逝,他能明白。

    可,不会流失的这么快!

    就好像,生命从自己身体里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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